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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不变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7-02

  晨报讯 记者昨天自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每名学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4200元;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重点学校不超过5000元。理工科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46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5500元。外语、医科类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50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6000元。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教育部此前已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