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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招办公布2001年高考生加分标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8-02

  省招办从今日起将陆续完善高考学生录取的电子档案。在8月8日之前,我省有资格加分但尚未办理有关手续的考生,可带齐相关加分依据,到省招办完善学生录取电子档案。

  据省招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享受加分奖励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限定为2001年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必须是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 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均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其中学科仅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科类。

  另外,艺体尖子生的加分必须有省招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测定的原始凭证。若考生可以享受多项加分照顾,今年成绩不再累加,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附:考生加分标准

  加5分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全国单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科技发明创造奖全国二、三等奖或省一等奖者;第一志愿报考省内师范学校的师范专业或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的教师子女;艺体尖子考生。

  加10分国家部委和省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全国单科奥林匹克竞赛或科技发明一等奖者;应届高中生被省教育厅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干;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加2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和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体育尖子加分政策乒乓球、羽毛球等10个项目达到一、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加20分。对田径、游泳等5项运动成绩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加10分,达到二级者加30分;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40分。

  从今日起,本报将推出高考录取特别报道。在8月8日开始录取后,本报记者将独家进入录取现场,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最新、最快的录取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