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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招专盯落榜生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8-23

  冒充武汉市教委招生办主任骗取钱财的湖北省汉川县无业人员石
某,日前被汉川警方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无业人员石某仅凭自行印制的名片,便声称可以为武汉某高校招
生。某镇居民黄某正为其女高考落榜之事犯愁,石某投其所好,表示
只要交8000元钱就能让黄某之女就读国防科技大学或武汉石油干部管
理学院。

  黄某东挪西借凑齐了8000元钱,在交钱之前,黄按照石某名片上
的电话号码查询,发现不对就报了警。不到5分钟,“招办主任”就在
民警面前原形毕露。

  无独有偶。在武汉大学枫园宿舍区,五六个“招生点”一字摆开。
“招生点”接待人员看到有人靠近,便立即正襟危坐,笑容可掬。记
者昨日佯装应届落榜生,来到一家挂有“湖北经济贸易专修学院、武
汉大学外国语文学学院联合招生”招牌的“招生点”。一位自称是武
汉大学外语系学生的接待人员赶忙起身,称该“封闭班”为全日制英
语专业,由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制定教学计划,并选派资深教
师授课。还说只要达到一定要求,便可申请武汉大学学士学位。

  记者说想报名,对方立即摊开登记表,并说在持有关证件报名后
要交400元的预收学费。记者假称没带证件,对方说没问题,他们随时
恭候。

  记者迅速将了解到的情况向湖北省教委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经省
教委有关人员现场查证核实,该“招生点”子虚乌有,实属骗招。据
查,该“招生点”已接受42人登记,6人报名,共收费2400元。

  湖北省教委有关人士就此提醒考生,目前正是各类学校招生的高
峰时期,欺骗性招生活动时有发生。考生在选择学校时,首先要看该
校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其次,在报名前,可先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另外,任何学校未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擅签的各种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湖北省教委重申:各类招生部门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中,不
允许出现包发文凭、包转户粮关系、包授予学位和包安排工作等乱许
诺言辞。除各大学及大学所属的成教学院、自考管理部门外,其他部
门的招生应归口管理。

  (本报武汉8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