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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内补齐拖欠教师工资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0-30

  本报讯(记者 刘玉)一条令辽宁省广大教师欣喜的消息日前从刚刚闭幕的省财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今年年底前,辽宁省各地区将千方百计确保不拖欠公教人员工资,并逐步消化陈欠。从2002年起,工资性支出全部编入年度预算,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到今年9月底,辽宁省累计拖欠公教人员工资已达到23.4亿元。为确保到今年年底全省公教人员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辽宁省规定,对存在当年拖欠公教人员工资的地区,其超收财力除用于救灾、社会保障外,全部用于发放公教人员标准工资。对未按此要求安排财政资金而形成工资拖欠的地区,省财政将在年终结算时等额扣减其财力,用于抵补拖欠的教师工资。同时还规定,全省各地要按照先人员经费后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原则安排财政支出;对非工资性支出进度快于工资性支出进度的地区,将停止对其工资性支出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