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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是怎样确保教师工资的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0-30

  河南省台前县属国家级贫困县。从1994年开始,该县实行教育事业费由全县统管,探索出一条贫困县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的新路子

  台前县位于河南省最东北角,地处黄河滩区,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落后,是国家级贫困县,2000年全县财政收入不足3000万元。这样的“家底”,要做到全县不拖欠教师工资,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1994年以前,该县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费归乡镇财政解决,由于乡镇财政困难,教师工资拖欠严重,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无人接收。

  改变现状,必须从改革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入手,台前县委、县政府决定大胆改革。从1994年1月1日起,该县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财政管理,下发了《关于改变教育经费供应渠道的通知》。新的拨款渠道为:财政局—县教委—各乡镇联合校部—各管理区中心校部—各学校。此办法实施后,一度保证了教师工资的按月足额发放。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教师工资发放程序环节多、截留挪用教师工资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虽然县政府克服种种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拨付了教师工资,但仍不能及时到位,教师不能按月领取。针对这些问题,至1997年底,台前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县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思路,制定了一套科学完善的确保教师工资发放的具体方案。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人事局、财政局、教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题调查组,用两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学校,逐单位逐人进行调查核实,摸清了全县教师人数,随后为全县所有教师建立了个人工资档案,并将每个人的基本情况输入微机管理。

  二是精心组织,统一发放。改变以前由各学校发放工资的办法,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并确定了统一发放工资的实施范围,由县纪检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行文,确定县农业银行为委托代发工资银行,其下属的18个营业所为代发工资网点。县财政局根据县人事局、县编制办、县教委的手续核实各乡镇学校教职工人数,统一编制工资花名册,按月将应发工资拨付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按照财政局提供的应发工资花名册和代扣款项表,将实发工资分别记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了资金拨付和周转环节,杜绝了单位擅自截留和挪用教师工资现象。

  同时,该县为确保教师工资发放,压缩了其他开支,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确保“三个增长”;从1999年以来,该县又对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了“乡征、县管、乡用”的管理体制,对预算外教育收费实行全县统管。

  改革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之后,台前县不但确保了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而且将编制、人事和财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清除了单位“吃空缺”现象,全县教育系统执行统一的工资、补贴、津贴项目和标准,大大提高了人员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受到教师的欢迎。

  众所周知,教师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事关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从2001年起,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按照《决定》要求,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责任落在了县级政府的肩头。台前县的作法表明,只要县委、县政府真正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真正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放在心头,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就一定能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