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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发放七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9-08

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从今年我国高校新学期开始时,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8个试点城市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启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申请,申请者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贷款的担保可以异地担保。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8个城市进行试点后再逐步推行。按照中央财政今年核定的贴息计划,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发放总量为7亿元人民币,面向39个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的136所高等学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的学生首先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一般情况下,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且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由学校提出建议报教育部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特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向困难学生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