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指出,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 业性助学贷款两类。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国 家财政贴息的,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 专科学生的助学贷款。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 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 商业性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 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均可开办。助学 贷款只能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和日常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