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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没有学生家长 教育收费听证会遭质疑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1-16

  一大遗憾:听证代表没有学生家长

  在听证会的消费者名单上,记者并没有看到普通学生家长的名字,尽管来自各街道、社区办事处的有关人员阐述了代表普通家长的观点,但是缺少普通家长的参与恐怕是此次听证会的一大遗憾。

  对此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告诉记者,这是由于听证会直接消费者的参与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参加价格听证会的代表,特别是消费者代表应当对该项价格有一定的认识,能够代表一个方面消费者的意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所以这次听证会没有学生家长这些直接消费者参加。

  两大悬念:调价结果未知和调价范围待定

  最终调不调价、调多少?调价的范围如何?这是本次听证会留给人们的两大悬念。

  多数代表认为可以调价,但是幅度过大,选择调价的时机也需再斟酌。有代表认为,对于100%甚至超过100%的涨价幅度可能让一些家长难以接受,教委应多考虑消费者的意见。物价部门将在会后对调价方案做进一步研究,具体涨多少还得看物价局最后的决定。

  三种态度:完全同意、同意但希望降低幅度、坚决反对

  以市人大代表、南开育红中学教师刘勋为代表的一部分人表示完全同意市教委的调价方案。他们认为: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就是政府投入和家长交费,现在教育投入已经占据了政府财政的相当大比例,目前本市的办学经费缺口依然很大,而发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家长们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是一个挺好的办法。中小学生的家长们都正当年富力强,收入比较高,提高的学杂费数额对他们来讲是微不足道的。

  以天津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丁为民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则表示,原则上同意市教委提高中小学学杂费的理由,但是认为调价的幅度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他们对教委提出的调价100%以上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天津市将基础教育学杂费一下子增长一倍以上,甚至超过了北京、上海的收费标准,这令消费者难以接受。他们认为调整应以不超过40———60%为宜。

  而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景维民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则不同意市教委的调价方案,他们表示现在调整中小学学杂费,并不是一个适当的时机。景教授认为,调不调价,调多少,应与居民的收入挂钩,现在天津的人均收入还不足以承担那么高的基础教育学杂费支出。

  四大热点:

  乱收费问题涨价时机问题

  调整幅度

  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

  城镇与农村应区别对待

  不少代表对学校乱收费问题很反感,市政协委员郑钺表示,教育经费的紧缺是人所共知的。现在,乱收费行为已经由地上转入地下,由群体转为个人,适当地提高中小学学杂费,可能有利于更好地治理乱收费。但是他希望在适当提高学杂费的基础上,教育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杜绝乱收费行为。

  会上有不少代表认为现在调整基础教育学杂费的时机还不成熟,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处长辛传铭发言说,市教委提出的调价方案与职工收入的增长幅度不成比例。近期本市又出台了医保制度,职工看病的支出增加了,而由下岗过渡到失业的人数可能还会增加,在低收入人群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中小学学杂费的时机还不成熟。

  有的代表认为,义务教育不是说家长就可以一分钱都不交,因此适当地增加中小学学杂费,由家长们增加一些投入,是值得认真考虑的,但幅度不宜过大。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翔认为,一次性地调整中小学学杂费过高,让消费者难以接受。他表示,考虑到本市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小学和初中学杂费的调整幅度应不超过40———60%,要低于北京、上海两个城市,量力而行,能不涨的近期尽量不涨。

  近一半的代表们提出,对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应该区别对待。小学和初中阶段属于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的缺口不应以大幅增加杂费来补偿。而高中阶段属于非义务教育,越是好学校,收费增长幅度应越高。同时市农委科教处处长沈欣提出,不应该增加农村学生的学杂费,这样做并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增加农民负担。目前我国农产品价格相对其他国家较高,进入WTO后,农民将面临较大危机,此时还将学杂费调高到比北京、上海还高,时机显然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