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济南市教育局、物价局、纠风办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57所中小学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未经批准自立名目向学生收取上机费、实验班费;有的学校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班费;有的学校继续向学生收取明令取消的补课费、晚自习费、文印费等。据统计,检查中发现的27所学校存在的11项乱收费行为,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共清退违规收费金额50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