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教育部强调初中、小学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新生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2-28

    晨报讯(记者王建兵) 公办幼儿园和小学不得以民办名义高收费,任何性质的中小学校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新生——教育部日前出台规定,加强对基础教育办学的管理。同时,教育部还明确了对“择校生”、“实验班”、“特长班”、“复读生”的相关政策。

    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必须就近免试入学,任何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外语学校的小学、初中招生经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进行必要的外语能力测试,但不得进行其他方面的测试和考试。教育部同时要求,各地不得将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出售、拍卖等方式进行转让。

    在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问题上,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原则不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教改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须经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中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不得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科学实验班原则上不得举办。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