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相当多的家长和专家担忧现在的孩子不像自己小时那么富有激情,那么有责任感。然而令大人们大跌眼镜的是,现在的孩子尽管难以满足家长们的传统期待,但在某些方面却已走在成人的前列。据我国中小学生学习与发展课题组的最新研究发现:今天的孩子与成人相比更富有宽容精神。
孩子更有宽容精神
课题组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北京出版社等方面专家组成。本次调查自去年10月开始,采取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调查对象为抽样选取的10个省市的10岁-18岁的中小学生及其父母。课题组共收回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各3737份,有效问卷3371份,问卷有效率达90.2%。研究人员发现今天的孩子与他人相处过程中富有宽容精神,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
尊重不同意见。研究表明,小学生对不同意见的包容情况最好,有62.7%的学生面对想法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人,表示很愿意听听他的意见,28.6%的人表示比较愿意;初中生选择很愿意的占48.6%,高中生选择比较愿意的占47.9%。
不排斥异己。孩子们对自己讨厌的人持非常宽容的态度。当问及“你讨厌的人向你求助,而且你能帮助他,你会帮助他吗”,小学生的宽容态度非常好,表示会和可能会的人分别占59.8%、31.2%;初中生占41.7%、46.2%;高中生占37%、51.3%。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尽力给处境不利的同学以帮助。令人高兴的是绝大多数的家长在此种情况下会鼓励孩子尽力帮助同学。
能够原谅伤害过自己的人。统计结果显示,有29.9%的学生表示能够原谅“欺负过你或严重伤害过你的人”;46.2%的学生表示“原谅但不忘记”。家长们有16.9%的人表示能够彻底原谅,61.5%的人表示“原谅但不忘记”。这说明学生比家长更有可能对欺负过自己的人表示出宽容和谅解。
孔子曾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随着年龄增长,中小学生越来越能对不同意见持容忍和接纳态度。在表示是否愿意与自己看法不一致的人交朋友时,小学生表示愿意这样做的占51.9%,初中生占47.2%,高中生占36.4%。然而,家长似乎在这一问题上不如子女开明,坚持不和意见不一者交朋友的家长比例远远大于学生,仅有15%的家长对此持宽容态度。
为什么孩子的宽容性在许多方面超过了成年人?专家们认为,这与孩子们成长的环境有很大关系。以前社会强调共性的东西较多,很多人会将那些与自己不同的人视为异己,甚至还有一些人怀有铲除异己的心态,当然难以做到包容了。而现在的孩子面对的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不仅文化是多元的,人们的行为方式也是多样的,个性化的东西越来越多。在此种环境下,孩子们很早就对别人身上所表现的种种不同习以为常了。
不仅如此,如今城市中的孩子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在社会交往上,他们因缺少家庭同辈伙伴关系,更倾向于探索客观对象,也更需要寻求新的合作伙伴,主动开拓自己的交往范围。这样独生子女的交往范围就有所变化,必然会打破非独生子女的那种以血缘关系为主的比较封闭的交往关系和交往模式。在建立新的交往关系上,独生子女们在冲突与解决冲突的过程中学会了合作,而合作的基础正是宽容,对来自不同家庭所形成的不同习惯、不同意见的包容。
解决问题的积极性高于成人
研究人员设计了两道相关的题目,据此调查孩子与家长在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方面的差距。其一是“当你的一个非常有用的意见没有被班级(单位)采纳,你会怎么做?”选择“不采纳就算了”的人数比例从小学16.3%增至初中29.8%,至高中达到“41.6%”。可喜的是选择想办法说服同学的学生所占比例,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依次为32.2%、41.2%、40.6%。相比之下,41%的家长采取消极对策,持简单放弃的态度,这部分家长所占的比例远远多于小学生和初中生,与高中生差不多;选择说服同事的家长比例比各年级学生都小,仅占26.3%。可见成年人解决问题的态度比孩子要消极。
而在回答“你邻居家聚会,声音很大,一直到深夜,你会怎样做”时,有1/4多的学生和40%多的家长选择消极忍耐和强迫自己入睡的策略应付这种情况。选择“到邻居家请求小声些”的孩子占47%,家长占40.4%。可见孩子们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方面均高于成年人。
规则意识增强
调查还表明,学生的规则意识随年级增高而增强。意识到规则一经制定,就有它的约束力的高中生比例最高,达61.6%,初中生和小学生分别为55.7%和38.8%。
研究人员设计的调查题目是:“班级规定大家轮流打扫卫生,不打扫要受罚,可还有人不打扫,对此你认为应该怎么办?”选择姑息违规者,帮助他人打扫的学生人数比例随年级增高而减小。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依次为8.8%、4.4%、3.1%。
专家们认为,这一代中小学生的规则意识普遍增强,与孩子们的成长环境密不可分。现在的青少年面对的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以发展经济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生活有效运转,必须讲秩序、讲规则。这种社会环境使孩子从小就学会了以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评价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