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按“省定项目、省定标准”的原则收费;市以下政府是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及学校有否立项收费和越权集资;学校有否代有关单位和部门向学生收费,有否搭车收费;借读费、择校费是否按规定收取;捐资助学资金是否坚持自愿和与学位不挂钩的原则,并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取;高中、初中有否强制性补课收费现象;收费是否坚持使用“中小学收费登记册”;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有否强行要求统一订购校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及其教职人员有否为学生代办保险;小学是否按省教育厅要求取消一至四年级语文、数学辅导资料;是否申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