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读了《中国青年报》10月13日刊载的《咱们不玩这个游戏了》一文,对教育学硕士周先生愤于当下学校教育的弊端而让儿子退学回家接受自己培养的做法,认为不妥。
首先,恕我们直言,事实上,周先生令13岁儿子退学一事本身,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为某些剥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样板。
其次,周先生罗列的诸般退学理由是不充分的,孩子退学后弊多利少。
家庭教育不具备学校教育的综合优势。周先生认为学校教育的结果消灭了人的个性,消灭了原创力。其实,个性应该是在尊重社会公认的准则前提下形成的,并不是在无拘无束的绝对自由状态中形成的;创造力不仅要依靠本人的智力因素,更离不开非智力因素。而这些非智力因素往往萌生于集体环境中。孩子脱离集体回家后,只与有限的几个人交往,近乎封闭起来,失去了竞争对手,检验不出与同龄人的综合差距,削弱了与别人交往中的合作意识,谦和、坚忍、顽强、竞争、合作的品质难以形成。
孩子价值观的形成不应脱离现实。周先生觉得让孩子“生活在别人的评价体系中,想想挺可悲”的。但人是社会的动物,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避开别人的评价而完全独立地发展,避开社会评价更无从谈起个人价值。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