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就是赤峰市卫生学校这3个班的同学,向本报编辑部反映了学校“没有并轨却按并轨收费的乱收费”现象。
■事件始末
今年开学,分布在各个医院实习的120名学生拒绝向学校交纳1500元的学费,理由是,1997年学校并没有并轨,然而却按照并轨的标准向他们收取了两年的学费(每年都是1500元)。而如果按照没有并轨的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应该是一年500元,三年才是1500元。学生反映说,校方还向当地的几家医院发出通知,不交学费,就停止这些学生进行实习。
据了解,1998年内蒙古政府下达文件,全区中专学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并轨后,中专学校的学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但“其范围适用于1998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来已在校的学生仍执行原规定”——即每人每年学费500元。据自治区教委职教处董耕晓副处长介绍,1997年,内蒙古只有少数几个自治区直属中专学校进行了并轨试点,但其中没有赤峰卫校。
赤峰卫校坚持认为他们在1997年已经并轨,收费1500元是合理的,因为有赤峰市政府的“尚方宝剑”。据该校校长倪清柏介绍,1997年4月30日,市招生委员会在市政府召开了一次会议,传达4月份自治区招生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由于自治区对中专并轨、收费没有作出统一要求,在研究赤峰怎么办时,市政府决定赤峰市所有的中专学校全部实行并轨,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年学费1500元。”倪校长说。但学生反映说,此决定在当年的《招生专刊》和学生录取通知书上均没有任何说明,这些学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上只写着“学制三年,学费1500元”。
倪校长承认在招生的宣传工作中有“失误”。他也拿不出市政府作出上述决定的任何文件,哪怕是一个会议纪要。这也正是发生纠纷后校方多次开会向学生进行解释而学生不予相信的主要原因。他只是拿出了自己的一个工作笔记本,根据上面记录的内容向学生、记者叙述“当时”的情况。他还对记者解释:学生实习,学校得向实习单位交实习费。10月份,学校专门给学生放假一个星期回家筹措学费,限期交给学校。但一个星期过后,仍然没有一个学生交钱,于是学校商量,“实在不行停止学生实习”。但这个办法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听说媒体介入此事,就放弃了。
■记者调查
涉及学生收费如此敏感和重要的问题,市政府怎么能没有一个文件,就一句话了之?记者怎么也不能相信,曾两次到赤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了解倪校长所说的那次会议的情况,并寻找赤峰市有关招生并轨的任何文件或者规定,均毫无结果。1997年7月上任的招生办隋主任建议,此事应该去问当时参与此事的招办负责人李洪。
记者两次采访了现任赤峰市教委党委副书记的李洪。他先是告诉记者,在他的记忆中,自治区的中专学校是在1997年全部并轨的,赤峰卫校并轨收费的依据也就在于此。可当记者提醒他,自治区中专学校全部并轨的时间是在1998年时,这位李书记又说并轨收费是市政府的决定,招办肯定有文件,并答应帮助查找。随后,李洪打电话告诉记者在招办找到了市政府的文件。可当记者急忙找到他时,他又告诉记者“是有文件,但要请示市政府领导后才能让你看”,让人哭笑不得。记者最终也没有见到所谓的政府文件。
无奈,记者又到赤峰市政府进行了解。据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机要室负责人斯日古愣介绍,学生早先反映问题时他们就查找过,市政府没有有关此内容的任何文件或者会议纪要。
就赤峰卫校的收费问题记者也采访了自治区物价局。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哈斯明确告诉记者,制定学校学费标准的权力在自治区政府,盟市地方政府根本没有这个权力。她介绍说,1997年自治区进行并轨试点的中专学校,最高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按照这个标准,即使赤峰卫校属于并轨学校,它的收费也是不合理的。
至今,120名学生的学费还没有交给校方。记者问倪校长,如果学生一直不交学费学校会怎么办?倪校长微笑着说:“那只有不给他们发毕业证这一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