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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高考政治试题失误分析(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3-08

  其次是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注重辩证思考问题。

  例如第36题:在我国,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的公民权利越多。

  这道辨析题把公民受教育的程度高低同公民享有的权利多寡联结在一起,考查考生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理解。特别要求考生要具备辩证思维的能力,学会全面地看问题。一方面要认识到: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应影响公民享有权利的多少。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在实际生活中,公民受教育的程度会影响其实际享有权利的范围或程度,因此,提高公民的受教育水平,是公民更充分地享有广泛权利的重要途径。

  从答卷情况看,绝大多数考生能够分析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缺乏辩证地看问题的方法,因而认识不到“在实际生活中,公民受教育的程度会影响其实际享有权利的范围或程度”。

  第37题考查考生对我国现阶段企业、政府和市场三者之间关系问题的正确认识。要求考生既要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厂长应当找市长、市长应当管市场;又要分析厂长也要找市长、市长也要管厂长。但不少考生认识不到后者。

  三、注重灵活运用突出具体分析

  高考是要选拔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进入大学学习深造,这就需要考生在学习方法上要善于独立思考、灵活运用,反对死读硬记、生搬硬套。

  首先,试题创设出新的情境,并且巧妙、灵活地设问。考生要在考场上经过紧张的思维活动,克服固定的思维模式,打开思路,灵活运用所学原理,分析解答这些实际问题。

  例如第35题:将自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得到的收入,用于自己的合理消费和社会公益事业,既能显示生活的潇洒,又能体现人生的意义。简述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这是一道简答题。试题引用“新时期英雄战士”李向群给朋友信中的一段话。把合理消费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同实现人生价值问题联系起来,考查考生对个人与社会、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问题的透彻理解与灵活运用。

  大部分考生能够认识到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要做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对“主张在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实现人生价值,体现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这一答案要点,认识不到,或答不完整。究其原因,在于生搬硬套,而不会灵活运用于试题所提供的新情境。试题的立意要求:在价值观上,不仅应当知道自己做什么,而且还要明白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将“收入”用于自己的合理消费和社会公益事业?因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因此,“要在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实现人生价值。”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只强调一个方面而忽略另一个方面是片面的。轻视这一点,在认识上是不深刻的,在行动上是不自觉的。这一要求确实击中了我们学习的薄弱环节。据抽样统计,平均分约4.56分,49%的考生分数拿不到手。

  其次,突出考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

  无论是选择题,还是非选择题,都要求考生从试题所提供材料的实际出发,结合特定的情境、特定的条件,具体分析特定的事物、特定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不定项选择题第25题、第26题、第28题。非选择题(主观性试题)更是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生搬硬套、死读硬记、固定模式,这一要求贯彻各题之中。

  例如第26题:1959年以来,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至1999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已制定了150多个具有鲜明的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规和单行条例。这一事实表明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B.制定地方性自治法规是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重要体现

  C.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平等的重要体现

  D.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民族自治权

  这道题考查考生对西藏自治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的认识。正确选项应为B选项与D选项。从抽样结果看,仅有3%的考生做对了这题。在不定项选择题中是失分率最高的。绝大多数考生误选了A项。

  这就要弄清:题干的中心问题是西藏自治区人大制定自治法规、单行条例,以及它与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系。因此要认真审题、概括出中心问题(抓住关键词),再去看选项。

  更重要的是应明确:分析的是具体问题,讲的是“个性”、“这一个”,即西藏自治区人大立法问题,而不是“共性”,不是“泛指”,不要求分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因此,就不要去谈“那一个”(而且试题作了提示,在题干明确指出:“这一事实表明”)。这就要求考生要学会结合试题所提供的情境,做具体分析。

  上述种种情况,作为前车之覆,应成后车之鉴。希望同学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学科的学习能力,重视复习方法,讲求复习效益,以适应时代提出的创新人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