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少儿触网切莫泡“吧”!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6-05

    近年来,许多家长们开始通过电子游戏培养孩子们对电脑及网络的兴趣。但不容忽视的负面问题是,由于沉湎于电子游戏,许多孩子在没有成为家长们期待的“中国的比尔·盖茨”之前,已经荒废了自己的学业、消耗了家长的钱财。

      据了解,网吧每天中午12点到1点,下午4点到6点孩子放学时生意最好,大部分都是中小学生来玩。上机费用从一元到四元左右,上网则从几元到十几元都有,“包夜”更便宜,10元、15元就可以“泡”一整宿。非法经营者想出了种种招术吸引孩子,诱导孩子,可谓“服务”到家了。打折、包吃、包住、包睡,空调、电暖气开放,免费供应热水,有的还代学生以家长的名义在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单上签字,甚至找人替做作业。

      北京约有持照网吧近千家,而“地下网吧”数目无从统计,一些既无营业执照,又无安全防护措施的网吧遍地开花,大多以电脑信息咨询、培训、网络服务、电子出版物零售等名义经营,招徕周围居民,主要是中小学生玩游戏。

      有专家曾指出,玩电子游戏只需一个小时,便会产生无感无觉的效果。孩子们在游戏中与想象的对手在电脑中“厮杀”,“刀子”一下下砍过去,屏幕前一片“血红”,而孩子们却为又“过了一关”、“涨了经验值”而越来越兴奋。每天进入“电子战区”的孩子们没有意识到自身已逐渐堕入了危险中。

      近年来,工商、文化等部门对经营电脑游戏的网吧进行了严厉打击,一些正规的网吧确有好转,但一些居民区和学校附近的小网吧却仍在以游戏招揽未成年的学生。一些不法网吧为了逃避检查改变了经营地点和方式,开始秘密经营。大多数地下网吧极其隐蔽,即便告诉你在什么位置一般人仍然找不到,网吧的地点在同学之间悄悄传递,他们通常只接待熟悉的“客户”,对脸生的人拒之门外。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国家对网吧的经营条件有严格的规定。1999年1月,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今年3月中旬,本市也出台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网吧”安全管理通告》。上述通告规定了网吧申请经营应具备的五个条件,还特别规定,网吧不得经营电脑游戏。

      当然,网吧的诞生作为信息社会的标志之一,其存在的价值应予以肯定。关键是如何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对正规网吧强调文明、健康、有益原则,网吧及所有电子信息服务场所(电脑屋、商务中心等)一律不得利用电脑从事任何形式的游戏经营活动。节假日期间,中小学生在网吧上网查询、交流信息等,应当有监护人陪同。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引诱、容留中小学生在网吧打游戏、超时上网并提供食宿者,应取消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