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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强调: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7-20

中小学秋季招生正在进行,为防止和纠正一些地区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教育部强调要加大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的力度,并根据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印发了《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仍是今年全国教育系统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在巩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和解决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问题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将治理乱收费与贯彻“收支两条线”规定结合起来,严把春秋两季开学的关口,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坚决进行查处。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各地党政机关,对县(市)、乡地方政府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以及社会向中小学乱摊派、乱收费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抓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收费严重不规范问题,要积极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工作,以治理学校用书为突破口,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工作紧密结合,抓紧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成效;扩大四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解决“择校生”问题的成果,争取两三年内实现全国各省辖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完全停止招收择校生的目标,依法实行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