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省这次调整后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学费标准,与江苏省同类教育学费标准大体持平,低于北京和上海,高于部分经济欠发达省(市)。这次调高学费标准的范围仅限于普通高等教育,具体是:文史、财经、管理类本专科专业3800元/学年,理、工、农、林、地矿、体育、外语类本专科专业4300元/学年,医学本专科4800元/学年。中山大学等8所“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2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4所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10%(详见上表,表略)。
今年我省高校的住宿费标准也有调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分别为500元、750元、1200元/学年;属于社会筹资建设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500元/学年,但总体上住宿费标准与去年基本持平(详见下表,表略)。
省教育厅负责人强调,按照国家的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为解决高校扩招的经费,在政府财政继续增加拨款的同时,适当加大学生家庭承担教育成本的比重。收费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用于学校办学支出。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配套改革政策,积极帮助他们克服入学和学习期间的经济负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