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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少印一句话 金榜题名添烦恼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28

    武汉市武昌铁路小区居民焦建权最近遇上烦恼:女儿考上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这让他喜上眉梢;可因为《录取通知书》上少印了一句话,女儿将面对一堆麻烦。

    少印的这句话是:“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

    焦建权遇到的头一桩麻烦事,是向保险公司索要女儿的教育保险金时卡了壳。5年前,焦建权在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女儿买了一份教育保险,每月交纳保险金50元。按规定,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考取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保险公司每年将付给其一笔教育保险金,直到被保险人年满22岁为止。

    照此规定,焦建权今年18岁的女儿上大学期间,每年可获得500元的教育保险金。可当他持《录取通知书》去申领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却拒绝给钱,因为《录取通知书》上没有那句必不少的话。

    寿险武汉分公司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今年发的文件明确规定,申请教育保险金者的,录取通知书。上必须印(盖)有这段话,否则不予办理。这份文件是根据湖北省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

    湖北省教委高校学生处工作人员也介绍说,今年国家教委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上必须印(盖)有这句话。否则,考生将会在办理户口迁移和粮油关系等手续时遇到麻烦。

    这名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和家长最好尽快与学校取得联系,寻求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