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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管教不好父母小心坐牢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4-26


本报武汉4月25日电(通讯员潘红柳记者罗新宇)武汉市委政法委秘书长邓斌日前透露,该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办法,对在管教方面严重失职、造成未成年子女违法行为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家长,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邓斌是在通报该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时,发表上述看法的。

去年以来,武汉市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初,武汉市加强、恢复开办了工读学校,先后招收了200多名工读生,帮助他们改掉劣习。

有关方面对这批工读生进行调查后发现,绝大部分学生之所以有劣迹,与父母管教严重失职有直接关系。有名工读生先后换了5位妈妈,生活中没有爱和关心;一名工读生长年“妆在水泥涵管里,父母竟置若罔闻;还有的家长明明知道孩子辍学,竟无动于衷……尽管这些学生滑向人生歧途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普遍存在着家庭没有温暖、家长管教失职的问题。

邓斌说,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子不教,父之过”之说。国家在1986年和1992年分别制定实施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两法分别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他说,依法追究家长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事在全国早有先例。但依法追究家长管教失职法律责任的,在全国还是个新鲜事。

邓斌认为,把那些“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家长送上法庭被告席,也许是促成全社会共同做好孩子教育工作的一剂“良方”。据他介绍,该市有关部门正在摸底,准备选取典型案例,依照有关法规,追究一些家长、监护人管教不力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