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从十月十日开始,十一月底结束。重点检查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强制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保险,将自愿捐资、赞助费等与招生入学挂钩强制向学生收费,违反规定代收各种费用,以及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十个方面的乱收费行为。
    国家计委要求各地将治理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提高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对检查出的乱收费问题,能退还的,要退还给学生;无法退还的,要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