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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绑爹抢钱 家庭伦理道德关系发人深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0-27

    10月6日重阳节。金秋,老年人的喜庆日子。  

    可是,齐齐哈尔市68岁的吴广义老人心如刀绞,逢人便讨教:现在杀爹杀妈犯罪,难道亲生儿子绑我抢我钱就不犯法?!  

    吴广义要求法律为他主持公道,可是对老人儿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似乎是个法律盲区。缺少法律依据,自然无法以犯罪立案,于是,蒙受耻辱的老人只能望法兴叹。  

    2000年4月27日清晨五点多,儿子吴积良、儿媳王桂萍突然闯进老人吴广义的房间,将他摁在床上,用带子狠狠勒住他的嘴,再紧紧捆绑住双手和双脚,搜走三张存折、身份证、户口簿,去储蓄所取出他的2.2万元活命钱,时近中午十二点才给他松绑。  

    “这个小畜牲。”老人差点没被活活气死!“那是我的活命钱……”老人企盼儿子良心发现。但儿子竟始终“死不改悔”。  

    5月10日,吴广义忍无可忍,向警方报案。  

    警方———儿子抢爹是否构成犯罪  

    “儿子绑爹也不行!照样犯法。”建华区刑警队中队长李勇拍案而起,表示一定要认真办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当天把吴积良、王桂萍夫妇“请”进刑警队。  

    “你知道刑警为什么把你找来吗?”  

    “我知道,因为我把父亲绑起来了,拿了他的2.2万元钱。”吴积良有意提高声音以掩饰内心的恐慌。接着,他满脸可怜相地说,父亲55岁时与母亲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他由母亲抚养,父亲净身出户,搬进社会福利院养老。去年初,母亲因病去世后,吴家姐弟7人连丧葬费都掏不出来。无奈,孩子们向社会福利院里的老爸求援。但老人有个条件,一手交钱,一手将前妻的小平房房照抵押给他。要不是房照在老爸手里,也就发生不了那天的事儿了。  

    儿子绑爹的过程记录在卷:4月27日清晨,天刚透亮,吴积良夫妇就闯进吴广义房间商量借1000元钱做买卖。老人一口回绝:“没钱!不借。”儿子又苦苦哀求:“穷得没有活路了,做生意是一线希望。你把房照给我去银行抵押贷款。”父子俩话不投机,儿子丧失理智,将老爸死死摁在床上。  

    “快过来,帮我把他捆绑起来。”吴积良疾声叫妻子。闻讯,王桂萍从衣柜中翻出她婆婆发丧时用的孝带子,狠狠勒住公公的嘴,再紧紧绑住公公的双手与双脚,殷红的鲜血从嘴角渗出。  

    “还哭穷说没钱……”吴积良从老人身上翻出三张活期存折,总计2.2万元,又从枕头底下搜出户口簿、身份证,去解放门旁一家储蓄所取出2.2万元钱,然后以自己名字存入2万元钱,用另外2000元钱租个摊床,开了个家电修理部。  

    “爸,这些钱还是你的,先放在存折上,我做买卖方便。”儿子在老人面前晃动着存折,整张脸扭曲着讲。  

    整个过程持续了七个多小时。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进展顺利得出人意料,警方却遇到了十分棘手的难题。  

    儿子绑爹,罪与非罪?!

    老预审员李连福翻出1999年新版刑法释义,研究案例,仅找到刑法二百三十九条:绑架勒索罪,起刑10年。但经深入研究确认,儿子绑架爹,司法实践苦无先例,没有判例,没法比照。  

    警方留置吴积良夫妇最长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李连福抓紧时间,四处探讨。公安分局无人能说得清楚此案究竟该如何定罪。警方举棋不定,老公安遇到新问题。吴家父子俩各讲各的理,互不相让,矛盾难解。  

    儿子———儿子花老子的钱天经地义  

    “我抢老爹的钱,花老爹的钱也犯法?”吴积良满嘴是理,“我赡养老人,他吃住在我家,反正这是一家人的事儿。”他强调说,他抢老人的私房钱是生活所迫,被逼无奈。父母离婚时,正赶上他被确诊为肠炎、胃出血,重病三个月,生命垂危,经医生整夜抢救,脱离危险。吴积良说他从小到大没有沾上老父亲什么光。  

    1988年9月,吴积良放弃学业,进灯泡厂当工人,他在外面赚的每分钱都交家里。当时,全家人日子最难熬。母亲失业,妻子、姐姐、妹妹都没有工作。大姐刚结婚6个月便离婚,拖着大肚子挤进了家里那间31.9平方米的小平房。时至去年,31岁的老妹才嫁出家门。吴积良单位放长假,两口子卖水果为生,全家人省吃俭用,儿子穿百家衣,勉强维持生活。他常常嘱咐妻子:“煮点面条,就点咸菜吃,对付一顿算了。”  

    1998年4月,母亲积劳成疾,被确诊为直肠癌,卧床数月,全靠姐弟们齐心协力,轮流伺候,勉强延续母亲的生命。  

    1999年正月初三,母亲病故。母亲辛辛苦苦一辈子,就剩下这幢小平房值点钱。临终前,她叮嘱儿子,千万别与父亲打交道。  

    老爸为母亲出了丧葬费,房照就自然而然地落在他手中,吴积良外欠一屁股债,到头来仍然一无所有。

    “爸爸,搬回家住吧,咱们还算一家人。”儿子恳求父亲从社会福利院搬回旧居。吴广义心里十分高兴,儿子媳妇孝顺,自己老有所养,何乐而不为?  

    1999年2月27日,老人当众立下遗嘱:以后所有事情由吴积良负责,包括遗产和生老病死。兴奋之际,老人追昔抚今,涉及到前妻,有意抬高了自己的身价,引起儿子心里强烈不满。  

    今年初,吴家生活越来越艰难,几乎揭不开锅。吴积良想在解放门租个门市房,凑钱开个电器修理部,已与房主谈妥,月租金260元,1次交3个月租金780元。他和老人商量:“你和我妈打了一辈子架,现在她死了。我有手艺,差1000元钱开个家电修理部,咱们都能过上好日子。”  

    “没钱!不借。”老父非常绝情。  

    吴积良通宵未眠,想起了病故的母亲,自叹命苦,“全家人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老父亲见死不救,他想把我逼死吗?干脆就摊牌吧。”  

    次日清晨,吴积良夫妇便向老父亲发出最后通牒,借1000元钱,否则拿房照去银行抵押贷款!  

    结果,老子软硬不吃,儿子破釜沉舟。  

    “绑架”事件发生后,吴积良描述当时的心态:只想翻钥匙去社会福利院取房照,却意外地发现存折和500元现金,他当时确实都原封没动。但是去福利院拿房照人家不让开箱,于是他彻底绝望了。  

    吴积良原以为老父亲1分钱也没有,看见这么多钱当时气坏了,数落他说:“你真没有人心,掐着钱还哭穷……”儿子毫不留情地抢走了老子的全部积蓄。  

    老子———有狠心儿女没有狠心父母  

    “现在依法治国,杀爹妈犯罪。难道绑爹就不犯法?!”吴广义老人万分愤恨:“我就是变成鬼,也要讨个公道,把这场官司打到底。”“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人。”老人的说法与儿子吴积良截然相反,他老泪纵横:“儿女都下岗,我没有生活来源,我靠谁呀?为了留点‘过河钱’,不给子女添增额外负担,从没伸手向孩子们要过一分钱。”  

    “你今天付不上床费,人家明天就不让你住!”吴广义心酸地扳着手指头算计,自从1988年住进社会福利院,每月至少费用三百多块,光床费160元,他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袜子露脚跟,膝盖打补丁,甚至挖野菜充饥,花一分钱就少一分钱。  

    “我是他亲爹!他怎么能……”吴广义老人回忆那恐怖的一幕:  

    “爸,你起来,咱们去养老院办退院手续。”儿子吴积良说。老人刚起床洗脸,父子俩便因借钱的事翻了脸。儿子儿媳像抓猪似的紧紧绑住他,嘴被勒出鲜血,颈部和双手被勒出道道血痕。儿子走后,老人苦苦哀求:“钱都抢走了,给我松绑吧。”儿媳说:“不行!事儿没办完。”这时,吴积良正在福利院,“我爸爸患脑血栓住院,不能讲话,我来替他办理出院手续。”吴积良对福利院的女服务员凄凄惨惨地说。他掏出钥匙就要开吴广义的床头柜,女服务员拦住他:“反正你爹有病了,等到8点钟上班,办完退院手续,院领导让你取东西时再开吧,不差这一会儿。”“我爸住院借人家的钱和拿自己家钱治病不一样。”吴积良语无伦次,并威胁道:“耽误老人的病你负责!”  

    “说话有谎!”女服务员看出破绽,立即拿电话向院领导汇报。院长明确答复:家属必须拿出老人的三证(户口簿、身份证、住院证)办理出院手续,写下解除住院合同手续后才能让拿东西。  

    吴积良借口去医院给老人开住院手续,悻悻地溜了。  

    “住院患者名册上根本没有吴广义!”社会福利院护理科长白玉贵调查核实。为此全院加强了戒备。吴广义又来到储蓄所。“我爸爸患脑血栓病住院急需用钱。”女储蓄员见他证件齐全,人又长得极像老储户吴广义,毫未迟疑,照单付出全部储蓄款2.2万元。吴积良欣喜若狂,钱财到手,电器修理部能如期开张,梦想中的好日子就在眼前。  

    老人“获释”后,立即赶到储蓄所责问:“我有密码,为啥把我的私人存款给付出去了,你们是怎么对储户负责的?”女储蓄员瞧见吴广义毫无病态,不禁大惊失色,只能搪塞说:“你过几天再来吧。”再找,储蓄所干脆死不认账,反咬一口:“这是你们的家务事,想要钱就找你儿子吧,去告他。”  

    “我银行、派出所都有人。”儿子扬言。亲属劝吴积良将钱还给老人,他却毫无悔意地说:“这是家务事不用别人管。”  

    悔当初,老人完全被儿子的一片“孝心”所感动,搬回家享受天伦之乐。他对此付出了代价,前妻的丧葬费、生前外债和付给吴积良房款等总计花去他19800元。  

    “我死了,家产都是你的。你们把我的计划全破坏了。”吴广义给儿子后悔药吃,掏出过心里话,“这儿要动迁,我加个万八千块钱,将来孙子住的房子都有了。平均1个月50元,够你攒20年!”  

    检方———家事难断依法有歧义  

    建华区检察院批捕科长王权华查阅到一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两高”对“近亲属”和“自己家里”的理解以及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意见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偷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偷窃已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偷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既包括偷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偷窃共同生活的地方非近亲属的财物,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近亲属”间盗窃案的处理有司法解释,但近亲属间的抢劫案该怎么处理?  

    建华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广明认为,从刑法理论上讲,都是自然人,吴积良夫妇的行为够得上犯罪。但从司法实践上说,儿子抢劫他爹没有先例。他做检察工作20年,从没见过此类案件判例。在司法实践中,高广明说,民间偷盗近亲属的,一般不能按犯罪处理,但侵犯人身权益的都能定罪。  

    建华区检察院对此案探讨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其儿子儿媳涉嫌抢劫罪。理由是两人用暴力方法抢走吴广义存款单并取出钱款数额巨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只对盗窃近亲属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的规定,没有对抢劫罪作此类规定,所以应按抢劫罪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父子在一起生活居住,根本不存在抢劫,只是儿子做生意心切,行为过激属强拿强要,理论上虽与抢劫罪特征吻合,实际上不能按抢劫罪处罚。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长孙兵态度更明朗,他个人意见可以按犯罪处理。理由很简单,法律规定近亲属盗窃不构成犯罪,但法律没有规定抢劫近亲属犯罪不按犯罪处理。他强调:如果说,吴积良绑抢父亲这类行为不按犯罪处理,那么每位老人攒点钱,儿女都纷纷效仿,捆绑、搜身抢钱,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还怎么保障。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最终,警方知难而退,对吴积良夫妇放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仅替老人追回2万元终生积蓄款。惟独剩下2000元钱的窟窿,儿子对老子表态,“挣钱就还你!”  

    绑爹抢钱无罪?吴广义老人心理极不平衡,决心继续依法讨公道,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吴广义老人将亲生子告上了民事法庭。  

    8月14日,建华区法院给吴积良下达传票,说老子告儿子侵权,法庭准备开庭确定房子归属权。吴积良心里特别委屈:父亲1000元钱不借,却花2000元钱请律师打官司。“有争吵的时间不如努力挣点钱。”吴积良屈于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他被迫主动让步。父子俩私了,父亲撤诉。  

    9月19日,儿子搬家,给老子腾出房子。但同时儿子忿忿地拆走了一切能拆的东西。10月12日,吴广义老人拿到了公证书。作为前妻房产(31.9平方米,价值4100元)的惟一继承人,吴广义有了法律保障。“啥事儿都能说出个理儿,找个法照着办。为啥就儿子绑爹的事说不清?”拿着公证书,老人又说起了自己最窝心的事。  

    此事看似了结了,但在社会上仍未平息。有人认为如果不能严格依法办案,很有可能“窝心”将不是吴老汉一个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