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的理由无非是:贫困不是大学生本人的错,此举无疑是按贫富将大学生人为地分隔开来,有伤经济上困难的学生的自尊心。而且容易导致攀比风气的形成,使少数家里经济状况不好的大学生不惜四处挪借,甚至贷款交费也要住上“较高档次”的体面的宿舍,不利于贫富学生之间感情上的交流与沟通,弊明显地大于利。
    本人所在的高校也将实施此种分级别住宿分级别交费的方案,本人也是来自农村的一名家境贫寒的学生。
    我是这么看这个问题的:在大学生们经济尚未完全独立之前,他们理应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家庭经济条件不应成为他们之间冰冷的障壁。但现实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人家早已进入了小康,爸妈拿的票子远远多于你父母所挣的,人家完全有这个经济能力要求住得舒适一些,只要他家里的钱来得合理合法,你有什么理由不能接受?又有什么理由指望住得同他们一样体面?这种情绪,骨子里头与其说是一种“平均主义”思想在作怪,倒不如说是“虚荣”二字挤到了自尊心的前面。
    作为贫困生,只要我们勇敢地正视现实,虽然住得差一点,但我们同样也有“出人头地”的时候。在学习上,我们可以努力取得比他们更好的成绩,去赢得别人的认可与尊敬;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比他们有更多的机会经受磨炼与考验。现实差距更是个人奋进的催化剂。如果连眼前小小的分级别住宿这一现实都没有勇气接受、没有坚强的心理去承受,那将来怎么去适应社会的“无情”?
    我们社会似乎给了贫困大学生这一群体太多的呵护和溺爱,以致想尽一切办法,生怕刺痛那颗“弱不禁风”的“自尊心”,却不知道现实世界根本不会存在“绝对公平”。竞争面前人人平等,市场经济不会因你是贫困生而降低要求。在踏入社会后,经济落后更要面对许多“不平等”的待遇。生活的勇气要在接受现实的差距中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