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华社报道了发生在陕西省大荔县的一起荒唐怪事。某镇党委为解决拖欠的教师工资,竟下发文件向中小学生每人征收50元,不交纳的学生将被拒于校门之外。连续几天,有2000多名小学生因未交纳该款被学校取消上课资格,只能眼巴巴地徘徊在学校大门外。
    类似的怪事还有。据报道,沈阳市某中学初三年级的一些学生,因没按学校规定及时交纳当年的采暖费而无法正常上课。在寒风中苦苦等待上学的学生被告之回家取钱,否则就别上学。这个中学的李书记接受采访时称,校方也知道向学生收采暖费是错误的,但不交费,物业公司要“断气”,镇财政也有困难。上周镇政府下发了向学生收采暖费的通知,每人每年100元。这完全是“政府行为”,与学校无关。至于因收采暖费影响学生上学,李书记认为“很正常”,但“心里也很难过”,这是“无奈之举”。
    以前也耳闻目睹了一些有关政府部门向群众收取硬性“摊派”的事例,但没想到,有人居然把如意算盘打到了孩子身上。
    谁都知道教师的工资不能随便拖欠,让教师饿着肚皮执教,难免会影响教学质量,而今年大荔县某镇250多名教师的工资只发到3月份。不知此镇的领导是真心替教师着想,还是担心因严重违反规定被上级查处,才使出如此馊招。在下发文件之前,这些当地领导显然经过深思熟虑。现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向农民搞摊派、乱收费,他们岂敢轻举妄动,因而只能另选对象。之所以把目光瞄准孩子,一来认为孩子幼稚好蒙且农村家长未必懂得教育政策;二来许多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不得不掏腰包。人们不禁要问,财政困难到连教师工资都无法发出的地步,只能证明地方官员的失职和无能,凭什么让衣食靠父母的孩子扮演起“纳税人”的角色?凭什么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
    按照沈阳市某中学校方的辩解,不交采暖费不许上课属于“政府行为”,与学校无关。即便如其所说,当地政府违反收费标准已属不该,禁止学生上课更是亵渎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此“睁眼闭眼”的校方难道就一干二净,了无责任了吗?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不合理的收费甚至明显的“摊派”,其背后往往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抑或一个体面的部门在撑腰,以此来麻痹人们的警惕性和诓取人们的信任。教师工资无疑不能拖欠,学生的采暖费也不该收取,但是,透过他们幕后组织者的表演,谁敢认为他们不是有备而来。只是,这么一来,其自身的威望和信誉度在当地人们心目中势必大打折扣。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而不是某些人眼里的“唐僧肉”。凡欲从孩子身上寻找“突破口”者,宜尽早收回念头,以免落下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