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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时节“费”纷纷 学生家长欲断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2-16

    重庆市副市长程贻举今天向记者通报,重庆市中小学春季开学一个星期以来,反映学校乱收费的电话,成为向市长投诉的数量最多的电话。

    经查实:重庆市北碚区柳荫中学向每个学生收取40元的“素质费”,向在实验班就读的学生收取100元的“实验班费”;荣昌县师范学校初中部年级组背着学校向学生每人收取“补课费”120元、“奖学金”40元;南岸区文峰小学向学生每人收取“兴趣活动费”60元,使用自购二联单收据;沙坪坝区光明中学向高三(1)班学生每人收取34元的“高考考纲资料费”,未开具发票;沙坪坝区二塘中学对进入初一实验班的学生每人收取750元的“实验班费”;渝北区鸳鸯中心学校部分教师私下商定利用星期六和星期天举办电脑、英语、美术、艺体活动小组,每月每科每生收费30元,两科50元。目前,实施这些乱收费项目的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停职检查、撤销职务、通报批评等处理,所收金额全部清退。

    重庆市教委负责人对记者说,中小学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学校没有使用“收费许可证”和“收费登记册”,收费程序不规范;少数学校自立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素质教育费”、“托管费”、“培优补差费”、“周六实验活动费”、“补课费”、“奖学金费”、“实验班费”、“兴趣活动费”等;少数学校使用不合法收据或收费不开发票;少数学校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个别学校开收据时弄虚作假,给学生的收据与存根项目、数目不符。

    这些五花八门的乱收费让学生家长难以招架,更给不少低收入家庭增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许多家长还对物价和教育部门列入收费项目的一些“代收费”提出了异议,如“文娱费”、“计算机学习费”、“美术材料学具费”、“音乐教育实验费”等。一位家长说:“这些内容本来都属于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如果非要收费才开展,且收费大大高于学习过程中的物资消耗,那义务教育岂不是变成了一种不完整的教育?一种惟钱是图的教育?”他认为,这样下去,素质教育恐怕会走入歧途,教育产业化也会变成“收费产业化”,这与我国教育改革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