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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事业“十五”规划出台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1-06

    天津市教育事业“十五”规划昨日出台。

    “十五”期间教育事业的主要目标是:

    教育的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市普及学前二年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0%,新增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教育产业年均增长15%,教育产业对天津GDP的贡献,实现比“九五”末翻一番。

    加快教育发展,积极扩大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规模。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彻底消灭薄弱校;普通高中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的比例超过50%,农村未升入普通高中阶段的初中毕业生全部接受职前培训;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26万人。其中,本科生达到15.6万人,研究生达到2.4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8万人,其它形式的高等教育基本满足求学者的要求。在津外国留学生超过6500人。

    大幅度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创新、服务能力。拟再投入7亿元与教育部重点共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拟投入4亿元重点建设4个地方重点大学和40个重点学科,使其教学科研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增加7个博士和3个硕士授权单位、3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10个博士点、200个硕士点。高校研发经费达到10亿元,创造一批具有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

    形成高水平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小学教师的60%达到高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的8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中阶段教育的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并使其专业教师的60%成为“双师型”教师。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80%,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20%。专任教师的数量、知识结构能够满足学校规模扩大和课程改革的需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投资50亿元,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投资30亿元,建设一批师范性中小学;投资20亿元,建设规范化的职业院校。建设“北方教育”网站,形成宽带高速校域网,实现各级各类学校计算机网络“校校通”,大幅提高天津教育手段现代化和信息化程度。

    面向学习化社会的需要,发展和完善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制度,加快建设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和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加强各类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为学习者提供较为充分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