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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系统今年重点治理教育收费和招生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1-07

    记者从昨天在中山大学召开的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纠正教育乱收费、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是今年我国教育系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重点。一是部分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二是大中城市择校生收费问题,三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和变相“双轨”收费问题。

    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张天保昨天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初中和小学应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符合条件的借读生交纳借读费后不再交纳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招收择校生应在分数、人数、钱数上执行国家或省级政府制定的标准,不准挤压计划内的招生指标,不准再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高校不准另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考虑到近年来职工和农民的收入状况,2001年高校原则上不应提高收费标准。

    从2001年起取消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的调节指标,全面实行高考网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