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24

    记者今天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将在5月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是全国人大今年进行的首次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参加了会议。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0周年。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优化、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市场的情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情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暴力侵害的情况和依法打击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同时执法检查组还了解各地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分5个检查组分赴黑龙江、上海、湖南、云南、宁夏检查,同时委托天津、山西、山东、四川、青海5省人大进行自查。

    会上,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分别介绍了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听完介绍后,曹志副委员长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法律固定这项工作,很有意义。监督法律实施与立法同等重要,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律实施工作的重要形式。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促使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努力,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