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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社会声誉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06

    同志们: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取得了很大成绩,赢得了良好信誉,成为当前我国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在,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5月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7月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即将陆续举行,为了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能严格地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教育部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提高对考试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来,把它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确保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培养我国青年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作为教育战线反腐败、纠正不正之风的大事来抓,珍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声誉,使考风考纪得到明显好转。下面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深入地认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

    “九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校招生收费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取得显著成效;高水平大学和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带动了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高校的高新技术成果为培育新的经济生长点做出了贡献;“两基”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果,素质教育进一步全面实施,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作为“九五”教育发展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高等教育连续扩大招生规模,使本专科招生数从1995年184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376万人,增长一倍以上;研究生同期从5万余人增加到12万余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同期从7.2%上升到11%左右。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改革开放面临的新形势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实践表明,这一举措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扩大高校规模后,一方面更多愿意升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都希望通过公平竞争的选拔机制来实现入学愿望,另一方面为高校输送成百万品学兼优的合格学生也是教育考试战线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当这种公平公正的考试选拔机制被破坏时,它对成百万诚实守信的考生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决不可一般看待。考试工作中各种违纪行为,损坏了国家统一考试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影响了教育改革的全局。因此,教育考试战线的同志们应当明确认识到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声誉,是保持教育稳定大局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快事业发展、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

    “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鼓舞人心,在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的指导方针下,明确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任务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扩大培养规模,保证教育质量,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同时,确定了高等教育发展的预期目标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15%左右。这一目标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作出的符合实际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决策,《纲要》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范。深刻认识并领会“十五”计划纲要及教育发展目标,是各级教育考试部门当前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保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健康进行是完成“十五”目标的重要环节。应当看到,一方面高等教育规模的继续扩大和高等教育质量的保证都与招生考试的质量紧密相关。规模持续扩大意味着考生人数增加和由此带来考场规模扩大,以及管理工作量增大,同时,对严格考试纪律的任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育考试战线“十五”期间应该着力研究并拿出有力措施。另一方面高等教育保持持续良好生源是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条件,国家统一考试是目前选拔考生相对公平、公正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的重要途径,严密地组织好、管理好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是保证“十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确保“十五”目标实现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社会声誉和良好形象,坚决查处有关违纪舞弊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高考招生考试工作总体上是好的,赢得了广大学校、考生和社会各界的良好声誉,并成为历年来涉及面最广、信誉最高的国家教育考试。这是多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学校方方面面人员共同努力的成果,是确保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全局并使之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局面,是各级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去年发生的几起严重的考试违纪、舞弊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映,使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声誉和信誉都受到极大的影响。这些违纪、舞弊案件给我们敲了警钟,使我们看到,个别地区、个别管理部门和个别管理人员的严重失职,败坏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有一些部门管理松懈,制度形同虚设,漏洞不少。尽管对几起案件已作了处理,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的还并未引起重视。教育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今年部党组重点工作之一,国家教育考试将会成为大家关注、监督的焦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二、教育部高度重视、严肃处理全国教育统一考试中出现的几起影响较大的违纪舞弊事件,维护了国家统一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良好信誉

    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考试工作的部分教师参与甚至组织舞弊,这是近几年发生的案件特点之一。从近几年发生的违纪、舞弊案件看,很多违纪、作弊行为已不仅是个别考生的行为,有相当多的案件都是有组织、有计划或是考场内外串通的集体作弊案。例如2000年普通高考广东电白县BP机舞弊案,湖南嘉禾县高考大面积舞弊案,震惊全国,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二是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管理、职责不明或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怕因抓考风考纪而得罪人,认为抓违纪、舞弊,把“财源”抓断了;有的考试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对考试中的不正之风、违纪现象不抓不管。

    三是考试违纪、舞弊的形式和手段呈多样化、隐蔽化的发展趋势。由于现代化设备和通讯手段的普及,有的考生利用伪造的证件替考;有的考生利用现代化通信工具传递答案。

    这些违纪、舞弊的现象就全国范围来看虽属局部地区和个别问题,但性质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教育部对此十分重视,每年教育部都要就全国教育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下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确保全国统一考试的良好声誉。针对2000年湖南嘉禾县、广东电白县发生的高考舞弊事件,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态度鲜明,对高考中发生的各种违纪舞弊案件,严格依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原国家教委18号令等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政府也采取积极措施,如对广东电白、湖南嘉禾的处理和追究刑事责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去年以来,教育部和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维护了国家考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考试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质量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目的就是为国家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对此义不容辞地承担着重大的责任。从事教育和考试工作的同志,必须对此有正确的认识。今年各科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已经和将要开始,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质量,这里强调以下几点具体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经过20多年的工作实践,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实践证明,仅有一套规章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规章制度切实得到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制度不健全的学校,要抓紧制定,对已有的制度要加大落实的力度。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探索建立和完善新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各地各校还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工作结合的制度。还要定期分析情况、随时研究对策,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区学校考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近期整改措施和长期建设规划。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在实施考试、处理发生的各种问题时也要注意提高依法治考、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要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公正、敢于负责、业务熟练和相对稳定的考务工作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有没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队伍是搞好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关键。一要加强对各种专职和兼职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思想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坚持实行考核聘任制,未经培训合格,不许上岗。同时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要尽快建立对监考教师、巡考人员、评卷教师选聘、考核和评价的制度。无论专职还是兼职考试工作人员,都要将其在考试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教学或行政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三要把对考点、考场和监考教师的管理作为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凡承担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工作的学校都必须认真履行考点及评卷点的职责,谁出问题由谁负责。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考试的规范化考点和规范化考场。一方面要积极利用现代化的硬件手段来强化对考场的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考点、考场管理职责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努力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质量和声誉。

    (三)要充分重视现代化手段在考试管理和预防违纪、舞弊中的作用,运用现代技术提高考风考纪工作质量。现代化社会的飞速发展,高科技的广泛应用以及考试面临的人多、面大等新特点,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不断学习和利用新的科学技术,加大对现代化技术手段、经费和人员的投入,逐步实现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考试实施全过程管理。同时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预防,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各地考试机构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大规模考试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按规定实行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推广摄像跟踪技术,以防止替考和顶替入学的现象;对开放性较强的自学考试要逐步使用全国统一的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以规范考试管理的基本行为。

    (四)严肃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考试机构要继续加强与纪检、监督部门的合作,并接受监督,在严肃考试纪律、处理违纪、舞弊工作中主动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以加强对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要特别重视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依靠宣传媒体做好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同时,我们要重视信访工作,因为很多大案、要案都是从群众的举报中获得线索的,使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此,教育部重申,今后各级考试管理部门的领导和责任人要建立责任事故追究制,把依法治考落到实处。今年,发现的违纪事件,查出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我们不仅欢迎新闻界监督,而且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

    对于因专(兼)职考试工作人员失职、失察,造成考场大面积舞弊或评卷混乱等事故的,一方面要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追究考区、考点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撤销考点甚至考区的设考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违纪和犯罪案件,受到法律和党纪的保护,任何部门不得干预,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支持考试机构的工作,考试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敢于和善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考、严格管理、严肃考纪的良好风气。

    同志们,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既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大事,又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广大考生利益的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把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落实措施要到位,实施工作一定要规范,管理制度一定要严格,要努力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把教育考试工作真正办得让人民放心,使各项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确保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声誉和质量,推进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谢谢同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