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今后的督导工作,教育部提出:第一,完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验收、复查制度,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一批教育现代化或教育强县;第二,建立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机制;第三,根据基础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种专项督导评估;第四,逐步拓宽教育督导工作的范围;第五,加快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第六,加强市、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第七,加强督导队伍的建设;第八,加强督导理论研究,改进督导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