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国家总督学柳斌带队赴安徽就此问题进行调查。安徽省从1994年开始税费改革试点,2000年在全省全面铺开。调查结果表明,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当地被许多人称为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费附加和社会集资,每年仅此两项就减少近11亿元教育投入。怀远县税费改革前,1997年全县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5520万元,教育费附加1329万元,农村教育集资1520万元,三项合计8369万元。税费改革后,2000年,尽管全县教育事业费比1997年增加747万元,但总投入仍比1997年减少2102万元,下降了25.1%。虽然中央和安徽省明文规定,乡、村两级办学和危房改造资金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但由于县、乡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正常机制没有及时建立,使得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办学经费面临极大困难,出现的问题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仍较突出,截至2000年12月底,安徽省累计拖欠教师工资16.7亿元。由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原来建设标准低,维修经费紧缺,加上自然损耗和连年水灾,每年都新增大量危房。据初步统计,截至2000年6月底,安徽省有危房160万平方米,危房率达3.6%,而且大部分在农村。由于预算内公用经费不能保证,学校运转步履维艰,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十几年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遵循依靠人民办教育的指导思想取得了超常发展,用十几年时间走完了国外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走过的路,全国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85%,青少年文盲率下降至5%以下。可以说,中国农民为义务教育的普及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减轻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减负的同时如何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也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柳斌认为,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必须纳入财政体制改革的范畴,由过去多渠道筹措经费逐步转向由各级政府财政分担的体制,这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柳斌认为,根据中央有关政策,停止向农民征收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后出现的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应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包括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过去,农村义务教育支出主要靠乡财政,而乡财政又主要靠征收教育费附加和集资来解决,现在中央明令不许向农民征收,乡财政显然已无力维持义务教育投入,所以必须按照各级政府财力强弱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尤其中央和省财政财力最为雄厚,应该通过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真正承担起义务教育的重任。
    柳斌认为,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急需解决3大问题:一是确保危房改造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在农村中小学危房每年都在增加,若以2%的年危房出现率计算,每年约有1600万平方米的危房需要改造,所需经费数以百亿计。这么庞大的经费开支必须由各级政府拨出专款加以落实改造。二是确保教师工资,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据统计,截至2000年4月,全国累计拖欠教师工资达127亿。柳斌认为,确保教师工资发放的关键在于必须将过去教师工资由乡一级发放收归县财政统筹,在县银行开设教师工资专户,实行统一发放,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工资的,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国家贫困县由中央转移支付,在政策上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三是确保公用经费,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柳斌认为,必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经费、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一方面可以适当收取杂费,不足部分各级政府应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予以补足。总之,只有尽快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各级政府的分担机制,农村义务教育才能走上良性的持续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