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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封杀学校集资费等14项学校乱收费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3-28

    针对近来群众反映和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后发现的建设项目乱收费有所抬头的情况,昨天市政府责成市物价部门再次发布通知,对一批总数共14项属建设乱收费的收费项目进行禁止封杀。

    按通知规定,这14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建设项目收费,分别是以“公建地费”、 “旧城改造费”、“学校集资费”、“公路配套费”、“邮政建设配套费”、“通信设施配套费”、“解困房费”、“业务费”、“消防费(报关手续费)”、“水增容费”、“节水保证金”和以“道路占用税”、“绿地占用税”、“农田保护税” 名义收取的建设项目收费。此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也被宣布暂停收取。

    市物价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市政府一下禁止封杀这么多人们均曾相识又深恶痛绝的乱收费项目,反映了市政府禁止乱收费的坚定态度和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建设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也利于直接抑制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负担,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市物价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市场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举报,类似禁止通知还将可能随时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