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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郴州出台两调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04

    税费改革后如何保证教育适度超前,并实现跨越式发展?湖南省郴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学校布局调整、教师队伍调整(简称“两调”)方案提出,要坚持在改革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以盘活教育资源为突破口,由政府主导,走质量效益型内涵发展之路。

    郴州市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在“九五”期间撤并学校890所,清退代课教师7000人的基础上,再撤并学校及各种教育机构1000个,精简教师5000人左右。

    “两调”方案规定,除改革市直大中专学校管理体制,由行业管理改为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实行联合办学、资源重组外,对县(市、区)以下学校和教育行政机构,还将从实际出发,实行“四个合并”,即:乡(镇)农校与乡(镇)中学或中心小学合并;县(市、区)成人中专、电大工作站与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合并;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县(市、区)教研机构合并;乡(镇)学区与乡(镇)中学或中心小学合并。改变一村多校现象,实行联村办初小。全市以每年递减300所左右学校的速度,减少学校布点。

    严格按政策定编和严把教师入口关。郴州市将在今年起两年内冻结非教学人员进校的基础上,采取6条渠道分流:一是精简机构分流。全市258个乡(镇)学区,今年8月前全部并入中学或中心小学,精简行政管理人员约1000人;二是下派分流。将城镇超编教职工下派分流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任教;三是转岗分流。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可以根据能力及实际情况转岗;四是培训分流。安排部分有一定基础和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离岗学习,进行专业培训;五是退养分流。允许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职工提前退休;六是转行分流。鼓励教师留职停靠,下海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