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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自考将执行新考试计划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09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执行新的考试计划对已经报考的考生有什么影响?

    □新课程与旧课程如何衔接?

    □专业过渡期间,考生需要及时了解哪些信息?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自学考试考生向本刊询问2002年起自学考试执行新的考试计划的有关事宜,为此,记者走访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请该部门负责人回答了部分考生关心的问题。

    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相关背景

    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是从何时开始实施的?当时这项工作准备开展的时间是多久?

    答:自学考试的专业调整工作是从1995年11月开始的,到1997年11月的两年中,全国考委对全国开考的大约410种专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汇集、整理、修订和规范,制订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以下简称为《专业目录和基本规范》),并且在1998年5月由教育部印发各地执行。考虑到自学考试人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自1998年《专业目录和基本规范》公布起,到2001年底为专业调整过渡期,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分期分批逐步过渡,直到2001年底完成专业调整工作。

    当时计划用6年的时间完成这项工作,目前也是按照这个时间表进行的。

    问:这么大规模的专业调整,应该说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的主要意义是什么?目的是什么?

    答:到1996年底,自学考试的专业有425种,课程考试达到2000多门。这些专业大多数是在80年代初期设置的,多年来专业考试计划基本没有调整过。而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自学考试在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学习内容以及开考专业管理等方面都不能适应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专业调整势在必行。

    为了充分利用自考制度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自考在我国高等教育宏观结构中的作用,科学、合理地确定自考培养目标和规格,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全国考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考专业调整。

    这次专业调整的总体目标是:调整专业设置的层次结构,优化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制订、修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考大纲,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形式和现代技术编写具有自考特点的自学媒体,为全面提高自考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开展这项工作一是对已有的专业通过调整进行规范;二是为今后开考新专业提供标准、依据和基本业务规范,使得今后的专业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问:专业调整的主要过程是怎样的?

    答: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专业设置的论证和部分专业考试计划的制订、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编订以及部分课程教材的编订等。1996到1998年完成了专业设置和部分专业考试计划的制订(另一部分由各地根据《专业目录和基本规范》自行制订);1998到2001年陆续完成了全国统考课程的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工作;与此同时,全国统考课程的命题工作全面展开。这些都是专业调整工作的基础。

    问:调整后的专业从数量上讲大体是怎样的一个规模?

    答:新目录中开设的专业是224个,数量比原有的专业减少了近一半。涉及11个一级学科,分设23类。224个专业中,专科141个占63%,独立本科61个占27%,专本衔接专业22个占0.98%。在224个专业中,已经制订全国统一考试计划的专业93个,这些专业覆盖面广,可能会占到各省开考专业的2/3。

    考生最关心的问题

    问:在专业调整中,淘汰和增加专业的标准是什么?

    答:本次调整在专业设置上增强了适应性,删减了不适应自学考试的专业,增设了社会急需的专业,考虑了自学考试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需要,兼顾了自学考试对社会力量办学教学质量进行检验,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的需要;在专业层次上,减少了专、本衔接的专业,增加了专科专业和独立本科专业,体现了以专科为主,适度发展本科的目标;按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课程体系结构、内容进行了改革,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专业目录和基本规范》为各地积极、稳妥地实施专业调整工作提供了依据,各省自考办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办考条件确定开考专业。

    对于不规范专业、社会需求小的专业一般在停考的考虑范围之内,社会需求预期较好、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专业(如计算机网络、社会保障等)在考虑开考之列。

    问:在专业过渡期间,课程之间是怎样衔接的?

    答:专业调整过渡从1998年开始,3年内完成。从2002年起,全部执行新的考试计划。在过渡期内,课程衔接由各地考办组织论证后实施。

    问:在专业过渡期间,考生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什么?

    答:在专业过渡期间,考生一定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自己所报考专业的考试信息:新旧专业考试计划中分别有哪些课程,旧计划中哪些课程可以继续使用或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课程,哪些课程要停考以及何时停考,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的考试大纲、教材的版本等。对于旧计划中已经大部分课程考试合格的考生,应该注意截止到何时还可按照旧计划申请毕业,注意剩余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述信息最好直接从各地自学考试机构(如省、地区、市等各级自考办)获得,在报考时应该详细阅读有关说明材料,以免造成误解。

    问:有些考生反映有的专业自己还有一两门就要考完了,但是省考办却不再开考,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答:早在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在新旧计划过渡时期,要切实考虑考生利益,应安排1到2轮原考试计划课程的考试,为考生提供考试机会。一般来说,这至少应该有4年左右的时间。如果,考生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仍然不能通过旧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考试,考办实际上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开考下去。

    问:有的考生对于一些新开的专业是否都是新目录中规定的专业产生一些疑问,请问在新专业目录以外也可能开考一些专业吗?

    答:对于《目录》涵盖不了的专业,而社会的确有需要,考办力量又可以达到的,第一,允许(有原则的);第二,管理要严谨,不能随意开考,要按照已经颁发的有关文件履行各种程序。

    问:有些考生担心执行新的考试计划后,一些课程的教材不能及时跟上,这些问题全国考办是怎么考虑的?

    答:从全国统考课程看,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课程开考前的6个月就把相关教材准备好了,考生可以通过各地考办及时了解教材的供应情况。当然,由于目前出现了不少盗版教材流通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正规教材的发行渠道。但是,从全国考办和各省级考办的角度讲,都在把教材建设放到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教材是考生自学最重要的学习媒体。

    问:今后专业调整工作是不是还将继续进行下去?

    答:自学考试要在市场的考验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增强适应市场的能力,因此,专业调整将会是一项长期而不断完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