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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子女享受政府一次性学费补助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8-16

  本报讯(记者吴海鸿)今年,凡考入国家正规大中专院校的银川市低保户家庭中的子女,都能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学费补助。

  银川市政府根据几年来低保户家庭中子女上学困难这一特殊情况,今年出台了《关于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中特殊困难人员救助办法》。办法规定,低保户的子女考入国家正规大中专院校,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内容是:考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中专院校的给予2000元补助,考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内中专院校的给予1500元补助;考入区外大专以上院校的给予5000元补助,考入区内大专以上院校的给予3000元补助;被正规院校预科班(部)录取的享受以上同等待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子女,在被录取后,户口转出的仍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被录取的考生凭户口本、低保金额领取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和县区民政局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后到市民政局填写申请表,即可获得一次性补助。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