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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高考舞弊,应反思什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9-27

      今年高考,山东曹县作弊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请大一学生代考。赵姓学生替李姓学生考,在办准考证的时候,赵姓学生就以李姓学生的名义去照相,最后以李姓学生的身份参加高考,而李姓学生,仍姓李,再换一个名字也参加考试。二是请高二学习好的学生考。高二学生既得到高考一次锻炼机会,又可赚到钱。三是直接卖录取通知书,张三考上大学,或因考得不理想,或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把录取通知书卖给李四。到大学报到的还是张三,但开学后,就是李四去了。此后,李四就叫张三的名字,以后再想办法改过来。这件案例,暴露出招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在招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应引起我们的反思。

     反思之一,防范机制亟待完善。电子档案与考生纸档案在录取时(特别是远程录取)分离,且纸档案无县级招生部门加盖公章处,将形成远程录取的是甲考生,纸档案中的相片和报到注册是乙考生,纸档案中的材料在运行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被调换。因此,高校收到考生纸档案后应与电子档案进行核对,验明身份,同时在考生登记表以及体检表上应加盖县招办公章,以明确责任。

     反思之二,高校要对新生身份进行把关审核。部分高校在新生报到时和报到后,由于时间紧张,缺少对新生身份真实性的验证。应将新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与学校电子档案中的相片加以核对,与本人相符后再注册。开学一段时间之后,再核对一次。

     反思之三,建立高中学籍招办备案制度势在必行。招生文件赋予了招办对考生资格审核权,但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股以及高完中,往往每年招生工作,从布置到照相,时间相当短,且招办人手有限,在报名期间,教育股和考生所在学校不提供考生学籍情况,招办就显得力不从心。漏报招办有责任,资格审核不全招办仍然有责任。如果有关部门发文明确在建立高中新生学籍时,抄送一份招办备案,在照相时就可避免高二学生代考。

     反思之四,摄影器材质量低,应引起重视。近年来,在山东曹县考生成像效果差,打印出的准考证跟复印的差不多,给代考埋下隐患。如不及时改进设备,加大考生成像清晰度,代考现象还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