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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管齐下加大教育投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1-28

     人民网福州11月27日电 记者赵鹏报道:在日前结束的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政府正式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加大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在年内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以确保将切实加大对教育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立为长久之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福建省委、省政府深感人才滞后已成为制约全省未来发展最大难题。为此从“九五“以来,福建省财政累计安排教育事业费237.63亿元,比“八五”增长1.3倍。1999年福建省委、省政府还出台《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决定》,要求从1999年到2005年逐年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年平均不低于1.6个百分点,其中前5年分别按不低于1、1.5、1.7、1.8、2个百分点安排。据统计,由此这7年间将可累计增加教育投入30多亿元。

     大量的资金投入直接加速了福建省基础教育的发展。1999年福建省通过国家“两基”达标验收,成为全国第9个实现“两基”目标的省份。到去年该省小学入学率达99.85%,初中入学率为105.7%,每万人初中在校生数位居全国第4位。与此同时,他们还全面完成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所规定的12个项目县、224个项目学校的建设。

     尽管如此,由于基础差、底子薄,福建省教育基础特别是农村初中仍面临极大困境。据统计,目前该省农村初中在校生为196.26万人,尚缺教室2200间。而到2003年入学高峰时,在校生还会再净增24万人。为此,按照此次出台的决定,福建省采取多管齐下继续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其中省财政将从今年到2005年在现在教育经费存量中,通过支出结构调整来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保证“十五”期间省本级财政用于教育基础建设的经费不低于2亿元,并重点用于农村中上小学危房改造、布局结构调整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其次福建省政府还决定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基础教育捐赠,捐赠者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将可在其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据统计从1991年以来,福建省已累计获得社会捐、集资办学经费62.94亿元,占同期财政拨款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