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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惹祸 重庆一学校被迫卖校产抵偿债务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27

  本报记者田文生 《重庆晨报》记者袁然 通讯员古剑

  近日,重庆市忠县双桂镇街的一则房产销售广告,引起了当地人的热切关注。

  广告提及的房子和门面位于双桂镇中心校的校门一侧,是教师住宿用房一楼四套宿舍及底楼门面,计500多平方米。

  学校的房子被公司卖的消息在素以重教闻名的忠县激起千层浪。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升学是青少年“跳农门”的主要途径。在重庆市,忠县高考上线的人数仅次于沙坪坝区。就在去年12月,忠县还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

  此事要回溯到1996年以前。当时,双桂镇中心校没有一幢像样的教学用房和住宿用房,师生们在没有窗户的平房里上课,一半教职工住在部分墙体干裂的土墙屋里。好教师、好学生纷纷另栖他枝,每年有近40%的小学毕业生无法升入初中就读。

  当时正值开展“两基”(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战之际。按照部署,忠县应在1997年完成“两基”达标任务,接受重庆市相关部门的验收。

  在双桂镇,3所小学各项工程相继开工。当时实行“政府出一点、教委拨一点、群众集一点、学校挤一点”的办法筹集经费。为了按时达标,个别地方开始举债建房,向金融部门、教职工和社会借贷,仍不够的由承建方垫付。

  按当时的办法,全镇近3万人每人集一点,向学生每人每期收一点,国家职工每人每年交一点,上面每年拨给几十万元,债务不难还清。

  到1997年底,双桂镇基本建成了符合“两基”要求的一所中学,3所小学的原有教学、住宿用房基本推倒重建,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教委制定的标准。该镇接受了重庆市政府和原万州移民开发区政府组成的“两基”达标验收团验收,并于1997年顺利达标。

  整个忠县在这场兴教建设中欠债数千万元。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各种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政策实施,集资政策被取消。作为农业大县,忠县各级财政一时难以还清巨额债务。

  双桂镇中心校建设投资达235.9万元。在此期间,该校到位的资金为60.8万元,缺口达175万元。这175万元中,忠县长江建筑公司就垫付了50余万元,公司强烈要求政府和学校及早还付巨额垫资和利息。几年来,学校、政府已为此支付利息20余万元。

  为学校建设垫付资金的债主们,隔三岔五地找政府和学校讨债,甚至出现了曾垫付建校经费的财政所、信用社截留教师工资,家长欠缴学杂费等情况。学校、镇政府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后,万般无奈中选择了暂时以部分住房及其他建筑物抵押欠款,了结部分债务的办法。

  学校的房子就这样易手了。但部分教职工的住宿问题则成了新的难题;镇成人教育也因成人学校房产被抵押,落入“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困窘局面;校内房产被抵押,学校管理面临巨大考验;因建筑位于学校区域内,公司也办不了证……

  据统计,整个重庆市为“两基”建设欠债达15亿元左右。忠县其他乡镇也打算效仿该校,抵押校产或将宿舍出售给教职工以偿还债务。

  重庆市教委相关部门表示,国家办的学校由政府负责投入,存在的缺口应由政府解决。按照“分级办学”的原则,该校的办学经费应由忠县县政府和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如确有困难,可按规定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