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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撞老师就给处分?学生有没有申辨权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27

     前天下午,读者陈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说自己的儿子因为上晚自习时跟监督自习的老师顶了几句嘴,就要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她说自己这几天天天看本报有关素质教育的讨论,特意来反映这件事情。她认为学校的做法实际上剥夺了学生在被批评时向老师申辩的权利。

     陈女士的儿子王弋弋是20中高一(3)班的学生,在校住读。事情发生在3月24日晚上。王弋弋上晚自习时戴着耳机听随身听,马老师巡视到他们班的教室,刚走进来,就对全班说,王弋弋听随身听吵得大家没法学习。他掏出本子,要给他扣10分。该校规定,住读生如果一学期扣满40分就不能在学校住读。王弋弋觉得自己不可能弄出这么大的声音,就对马老师说:“谁听见了?”马老师说:“我就听见了。”王弋弋接了一句:“您是顺风耳?”

     马老师很生气,当晚就打电话告诉了陈女士。陈女士晚上驱车到学校,了解了情况,并承认儿子做得不对。马老师也把事情告诉了学校负责德育的郑副校长,郑副校长在电话里很严厉地告诉陈女士,孩子顶撞老师是很严重的错误,他开学第一天就给全校学生说过,不能偷盗、不能打架斗殴、不能当众顶撞老师。

     前天中午,王弋弋哭着给妈妈打电话,说郑副校长跟他谈话了,要给他严重警告处分。陈女士感觉儿子的情绪很不稳定,非常担心,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陈女士认为因为顶了老师几句话,就背上这种处分也太严了。

     前天晚上,记者与陈女士一起来到20中。在教室里见到了王弋弋和他们班的同学。王弋弋的座位离教室门口隔着好几排桌椅,座位紧挨着他的几个同学都对记者说没有听见随身听的声音。王弋弋说:“我知道自己顶撞老师不对,承认错误,给老师道歉都是应该的,但也不至于来一个严重警告处分。”

     前天晚上,本来记者想向马老师了解当时的情况,但他以工作走不开为由拒绝了。记者只能在传达室与郑副校长在电话里交谈了40分钟。

     郑副校长反复强调开学之初就明确提出学生不能当众顶撞老师。他已经找王弋弋谈过两次话了。本来前天晚上就应该公布对他的严重警告处分,考虑到孩子没想通,准备缓两天再宣布。记者问他:“如果学生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要进行这样的处分吗?”他的回答是:“想通了也要处分,要让他永远记住自己犯过的错误。”至于为什么要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他说,这是学校内部的制度,学校有权决定处分的轻重。

     在谈话中,郑副校长还认为顶撞老师是比上自习听随身听更严重的错误,特别是“辱骂老师”。记者问他:“‘顺风耳’三个字算得上辱骂吗?”他回答:“至少是不中听。”昨天下午,记者又拨通郑副校长的电话。他说,王弋弋已经交了一份检查,承认了错误,事情还在调查之中。

     海淀区教委的一位工作人员听说了这件事后,告诉记者,什么样的错误该受何种处分,教委不可能规定得那么详细,学校自己掌握尺度。尊师重教是中学生守则里就规定的,顶撞老师肯定不对。但对学生的处分应以帮助学生认识错误为目的,处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