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学校已经将老师上课接手机、上课迟到、不能按时完成课程任务等列为“教学事故”。将这些定为“教学事故”还说得过去,但是将学生的补考率高认作“教学事故”似乎有些不合情理。教学,是教与学的过程,是学生和老师共同完成的事情。“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应该对教学的效果负有主要责任。老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还要为学生学习不好负全部责任,实在有些勉为其难。
     笔者是在校大学生,由于学的是工科而兴趣不在工科,经常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补考、重修也偶尔出现,但从来不认为责任应该全部由老师来承担。笔者班上有一个“全红宿舍”(宿舍成员全都有重修科目),主要原因也都是由于学习不努力所致。把补考率高定为教学事故,对授课教师是不公平的。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老师采取的最简捷的方法,无非就是降低考试难度。即使如此,仍有一部分根本不学习的学生不能通过考试。对此,大学老师显得很无奈。一位教授告诉了笔者一个公式,这是他对学生考试“放水”的公式:当学生成绩低于60分时,及格=X-0.7S, X为全班同学的平均成绩, S为常数11.18。例如本班的平均成绩为63分,那么,该门课学生只要考55分就算是及格了。一些大学教师虽然没有“放水公式”,但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分别有55分及格、50分及格、45分及格、开方乘10大于60分就及格等林林总总的“放水”方法。考试“放水”已成为大学老师降低学生补考率的法宝。而“补考率高是教学事故”的规定出台,无疑使一些学生可以高枕无忧———只要不考全班最后几名,便可以轻松通过考试,便可顺利毕业和拿到学位。这样,不合格的“教育产品”就水到渠成流向了社会。
     “补考率高是教学事故”,无怪乎大学生的成绩会“稳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