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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不是办法 普九欠债到底怎么解决?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04

编者按

  《我咋成了“躲债校长”》在本报2月3日一版发表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读者纷纷来电来信,对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普九”欠债问题表示关注。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分析了“普九”欠债的成因以及欠债给农村义务教育带来的影响,并就如何解决“普九”欠债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普九”欠债问题能否解决,事关“两基”的巩固提高,事关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今天,本报刊登对原国家总督学柳斌的专访和部分读者的来信,共同探讨“普九”欠债问题的解决之道。

  柳斌:解决“普九”欠债政府应专项拨款

  农村“两基”达标和达标后的巩固提高,使许多地方的农村学校都背负了相当数量的债务。以往学校领导有个依仗,认为“牌子不倒,政策不变,欠债不愁”。所谓政策不变,就是面向农民征收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的政策不变。

  但随着中央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宗旨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渐次深入推进,这一过去不愁的债务却使得许多农村学校的领导愁肠百结。

  教育费附加取消了,教育集资不让搞了。过去的欠账还没来得及还清,新的亏空又欠下了。如今,还不起“普九”欠债已成为农村学校校长和教育部门最大的挠头事。难题摆在面前如何破解?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原国家总督学柳斌就此谈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因为税费改革带来的“普九”欠债无法偿还是因政策改变造成的,是政策性问题,是改革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过去,农村教育之所以敢负债“普九”和进行“普九”之后的巩固提高,是因为按税费改革前的政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依法行政,可以通过向农民征收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来兴办农村教育事业,这就为一次建校、在若干年内分年还贷提供了保障。但这条路现在显然已经走不通。

  柳斌说得很坦诚,也十分动情。他说,十几年来,中国在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艰苦奋斗中,积累了穷国办大教育的经验,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几乎近一半的义务教育经费要靠集资、附加、杂费等来解决。特别是“人民教育人民办,依靠人民办教育”口号的提出,使得捐资助学、集资办学的热潮迭起,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这种体制恰恰掩盖了长期以来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的事实。

  随着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和企业减负工作的开展,靠集资和征收教育费附加显然已经行不通。有人曾提出用延长教育集资和征收教育费附加年限的办法还清欠债,这显然有悖中央当前的政策。债是“普九”欠下的,债务没有理由让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校长来扛。既然继续集资征收不可能,剩下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各级政府必须采用专项拨款的方式彻底解决历史上的“普九”欠债问题。柳斌认为政府对此有义务也有责任,一句话:义不容辞。(本报记者 时晓玲)

  【专家说法】“普九”债务应由政府承担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 梁上上


  读了《我咋成了“躲债校长”》,感慨良多。甄珠子校长的行为既让人感动,又让人敬佩。遗憾的是,他的行为留下了沉重的负担,禁不住让人深思:这种负担让校长承担合适吗?借款是校长的职责吗?根据法律,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应该从义务教育的各参与方来加以分析。这里我们主要从各级政府、学校及其校长两个方面谈一谈这个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教育法》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条例》更进一步明确: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城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乡、村可酌情予以补助。可见,实施义务教育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应该由政府来筹集、来承担,这是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政府应该切实履行其职责。但是,由于经济困难等各种原因,黄石口乡各级政府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其职责,造成了事实上由甄珠子校长来承担责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把政府的责任转移给了学校。所以,对于学校现在的债务,根据法律,应该由黄石口乡政府来负责偿还。

  作为校长,甄珠子承担了许多其不该承担的责任,其所作所为表现出一个校长的优秀品格。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校长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对于义务教育而言,更是如此。因为义务教育是国家所有教育事业的基础,没有义务教育,就谈不上其他任何教育,校舍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理应由政府各部门来负责。显然,为建造校舍向他人借款并不在其职责范围之内。当然,甄珠子以该校法人的身份向他人借款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由于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负有建设校舍等义务,所以,由此而产生的债务应该移转由政府承担。对此,政府有义务拨出款项对甄珠子校长所负的债务进行清偿。

  有人认为,甄珠子校长在多管闲事,他没有必要花这么多的精力去借款,由此造成的后果是自作自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面对学校的困难,校长应该想办法解决,否则,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校长。

  在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类似于甄珠子校长的情况还比较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依靠政府的主导力量,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捐款等多种形式来解决学校经费的不足,使义务教育得到良性发展。

  【局长看法】“普九”欠债原因及其对策

  河南省舞钢市市长助理、教育局长 张瑞海


  目前,全国85%的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普九”,教育整体水平和整体质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随着“普九”的完成,“普九”欠债问题,特别是农村“普九”欠债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摆在了人们面前,成为困扰教育工作的一个难题。

  就舞钢市而言,从1996年至今,“普九”总投入达到6800多万元,而目前“普九”所遗留下的欠款达到1300多万元,占整个投入的1/5。欠债主要为银行贷款、仪器设备欠款、工程欠款这几类,都是在限期“普九”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些欠债的办法也是在当时非常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对促进“普九”的尽快完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如果当时拖拖时间过关,那就不仅难以按时完成“普九”,而且投入将会更大。

  形成这种欠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的原因,一是教育费附加不能足额征收,有些地方甚至不能征收。这就把农村教育经费的主渠道给堵得死死的。二是教育费附加征收上来后,由于乡镇财政收入困难,而被挪作他用,不能全部用在教育上。三是县级政府也因财政困难投入不到位。四是政府为了减轻群众负担,不批准群众集资办学。

  由于这些原因,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普九”的困难就可想而知了。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千方百计,想尽办法在缺乏经费的情况下完成“普九”。因为如果坐等天上掉馅饼,那“普九”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完成,“普九”不能完成,教育质量就上不去;教育质量上不去,整个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想尽各种办法,那怕先欠一些款也要把“普九”搞好。所以就形成了目前的“普九”欠债。

  要解决上述问题,我个人认为,一是要改变投入体制。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确定的“以县为主”的政策是一个了不起的开端,相信今后经费投入有了“正主儿”了。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国家最好把教育像工商、税务等部门一样,上划直管,其经费由中央财政直列预算。二是要把教育投入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议尽快制定《教育投入法》,以法的形式把国务院、省、地、县、乡各级政府应该投入教育的经费数固定下来,确保经费投入的稳定来源。三是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鼓励群众集资办学,甚至吸引外资进入中国办教育。四是对现有欠债可采取国家以奖代补的办法,积极鼓励逐年消化。另外,建议今后国家对教育投入要“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同步,要重点扶持农村办学积极性高的地方,加大匹配资金比例,鼓励地方多投入。

  【校长想法】少建形象工程多支持教育

  山东省定陶县仿山乡第二中学校长 邵凤荣


  我认为,“普九”本身并没有错,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必须这样做。但是“普九”所需的资金从何而来呢?要靠政府的投入。但无奈的是,穷困、财政紧张是不发达地区的通病,如何让政府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教育上去,这就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理解“普九”的意义及重要性,理解学校办学的难处,转变观念,少建或不建一些形象工程,大力支持教育的发展。同时校长和教师要有奉献精神。当然,学校也要加强管理,减少浪费及不必要的开支,增强“造血”功能,为学校正常工作的运转提供补充。

  我们学校也因为“普九”借了款,现在还未还清。但我相信,困难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和政府一起努力,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