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出初中如果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必须经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中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不得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坚决纠正公办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公办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的现象有增加的趋势,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引导,不要使本来已经短缺的高中教育资源更趋紧张,影响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