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的“高级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 中学教师评上高级后,就提拔为学校行政干部。中学“衙门化”相当突出,高级教师校级、中层、起码也是一个基层干部。当了干部就减课时,相当于教师的半个工作量,有的甚至成了脱产干部;
    二、 中学教师评上高级后,有了资本就跳槽,“孔雀东南飞”。农村教师跳往城市,小城镇教师跳往大城市,不发达城市教师跳往发达城市,普通学校教师跳往重点学校,重点学校教师又跳往工资待遇高的学校。有的学校教师一评上高级教师或骨干教师就“飞”了;
    三、中学教师评上高级后,就认为已经奔到头了,要求减轻工作负担,或者干脆内退,工资照发照加,人却在家养起来了,甚至到他校带课,到企业打工,或者干脆开门面做起生意来,拿工资又赚大钱,双丰收;
    四、中学教师评上高级后,就告退,三天两天的请病假,或在学校打杂。有高级教师在学校当体育器具或教学仪器保管,也有高级教师在学校养花种草,成了名副其实的“园丁”,也有的告病假在外做生意的;
    五、中学教师评上高级后,即使还是在原岗位上,也没有原来那样工作积极上进,认真负责了。大多认为没有什么奔头了。级别到头,工资到顶,劲头使尽,该休养生息了,该由青年教师来奋斗了。
    总之,中学高级不但没有成为中学的教学教育的骨干和中坚,反而成了一种消极因素,甚至成了学校的一个包袱或负担,显然跟评定职称的初衷是相违背的。这种现象如果继续下去,势必影响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也会成为中学教师职称评定的一大障碍。
    船靠岸,车到站,看似终点,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起点。中学教师评上高级后,本应该在教育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教育教学的骨干和主力,不应该消极怠工或松懈不前;把评职称应该看成推动力,不应该看作最终目的;应该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不应该把从事教育工作看成谋生手段。同时,各中学要充分调动高级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骨干和主力作用,为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和造就人才贡献力量。同时,教育部门要像大学教授必须带课的规定一样,对于中学高级教师的工作也应该有个制度约束,废除技术职称的终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