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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还是违反校规?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4-27

  4月22日,本报《见义勇为还是违反校规》一文见报后,无论是在少年见义勇为者彭健的家乡湖南省耒阳市还是在本报的读者中,一种为彭健鸣不平和表示崇敬的情绪在涌动。

  据本报记者了解,湖南省耒阳市委市政府在本报刊登彭健报道后,正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研究,相信会有令人满意的结论。

  在光明网、搜狐网等网站,4月22日、23日已有200余位读者对此事发表看法,赞扬彭健见义勇为的精神,对他的遭遇表示不解和同情。

  一位网友在光明网上留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宣传?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舆论导向?我们用什么社会道德风气来教育中国的下一代?我无言。面对事实,面对血与泪的事实,我无言。一位耒阳读者谭瑜奇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看了贵报该文感触颇深,在明显而简单的事非面前却生出那么多的是是非非,真是可叹!可悲!身为耒阳人,真的要为耒阳的有些人感到无地自容了。彭健见义勇为,不但是他本人的荣誉,而且是耒阳人民的光荣。宣传光荣事迹、弘扬少年英雄是主管政法工作和宣传工作的领导们的义务和责任……

  我深感社会进步不但体现在物质方面,更应体现在精神方面。人们应当有热血,有激情,对周边世界的是非应当做出判断,给丑恶以抨击,给正义以歌颂,这样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才有希望。

  同时,本报编辑部也是热线不断。一位母亲为此事感到难过,她说,有些成年人对彭健太残酷了!见义勇为的称号不给这个孩子太不应该!如果我的孩子要是这样我会非常气愤。我们不是一直在宣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吗?同时,她对彭健的命运表示极大的关注,她说要给彭健写信,给他以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

  一位网友说:彭健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表扬的,这种行为并不常见,也并非所有人想做就能做到的。这是一种勇气,一种精神,虽然还笼罩在一个无知、懵懂的少年下,但这种勇气、精神仍然是可贵的,并不能因为他成绩不好,他违反校规而否定、忽视他的价值。

  截至发稿时,网上的讨论仍在继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