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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儿逃学 妈妈被判监禁60天!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14

     人民网伦敦5月23日电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如果家长不能保证儿童的这项权利,他该负什么责任呢?

     英国今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妈妈因她的两个未成年女儿长期逃学,而她没能制止,结果被法庭判了60天监禁。这位妇女名叫帕特里夏·阿莫斯,今年43岁,是5个孩子的单身妈妈。她的两个女儿——15岁的埃玛和13岁的杰基经常逃学,而她却没有执行法庭强制她必须让孩子上学的保证,从而被牛津郡地方法庭判决入狱。

     她入狱后,家里的事将由25岁的大女儿克里照料。克里说,这对他们全家都是个深刻教训。“两个妹妹还是孩子,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她们已经知道妈妈是因为她们逃学而受了处罚,现在她俩都已返校,并盼妈妈早点回来。”克里还说,“其实,妈妈为妹妹的返校做了很大的努力,妈妈临走前,给两个妹妹穿上了校服。”

     英国教育大臣莫里斯赞成对阿莫斯的判决。她希望这对英国的父母是个有力的“冲击”。她要求地方政府与法院合作,采取多种办法减少儿童逃学和少年犯罪。

     这项判决在英国社会引起了强烈震动。BBC电视台作为晚间头条新闻播出,并在网站上开辟了讨论专栏。

     有人赞成这项判决,认为父母应该负起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在组织家庭和生孩子前就应受到这方面的培训。也有人反对这项判决,认为孩子逃学是学校教育的失败,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只追究家长的责任是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