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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难确定 “逼学生吃屎”事件难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7-03

    昨天,本报接到一封读者来信,反映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某小学一名一年级学生小洋因课间活动时对同学说了一句“你滚”,竟被班主任逼到厕所去吃屎。目前,该事件发生半年却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记者随即与该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即使时隔半年,小洋父亲话语间仍抑制不住激愤的情绪。“吃屎”事件是去年12月27日发生的,当日上午课间,孩子因为对同学说了一句“你滚”,被同学告了班主任。结果班主任孟宪芸听后,不问青红皂白就怒气冲冲地对小洋说:“你的嘴怎么这么臭,你去吃屎吧!”说完还拿出一把铁锹,真的逼着孩子自己到厕所去吃屎。事情发生后孩子一连几天吃不下饭,吃了就反胃,不停地吐。学校里同学们议论纷纷,孩子怕得不敢上学,甚至连家门都不敢出去,一下就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至于处理结果,学生父亲说,目前仅收到了那名老师赔偿的3000元钱,对于家长提出的“赔偿孩子20000元”的要求,双方意见始终未达成一致,因此拖到了现在还没有真正地解决。

     据学生原所在小学中心校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事情发生后,学校立即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已经停止该名教师的工作,开除出教师队伍,留校察看,停发其半年工资并给予学生一定经济赔偿。

     城子河区教育局的张书记告诉记者,对于老师给学生造成的伤害会尽可能地给予补偿,可以在城子河区为该生联系最好的学校,并免收其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学费,无奈学生家长不愿意再让孩子在该区上学。他表示,学校和家长在赔偿金额问题上一直僵持不下,教育局也曾多次建议学生家长通过法律的渠道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