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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10-28

本报讯 记者王娜梅报道:我国将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正式部署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今后,在学校任教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标准招聘优秀人才从教。这是记者日前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教育部当前正加紧研究、制定包括《〈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聘任办法》、《教师职务条例》以及教师考核办法和教师编制管理规程等颁布实施《教师法》的配套法规。在教师资格认定、遴选任用、职务聘任、培养培训、流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申诉与仲裁等主要环节上实现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使教师队伍建设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教育部要求各地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务制度,合理设置中小学教师职务序列,实行结构比例控制,积极推行教师聘任合同制,从根本上改革学校用人制度。鼓励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借助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建立农村服务浮动工资和轮岗津贴制度,促进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城镇教师向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流动,逐步替换代课教师,辞退不合格人员。

  教育部还强调,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一级单位都无权聘任和辞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