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二十五万合格民办教师将转公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10-29

日前,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下达1999—2000年从合格民办教师中转公办教师专项指标的通知》,下达了“民转公”专项指标25万,此举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战略方针将如期实现。

  1997年教师节,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民办教师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九五”期间国家共安排了近80万名专项指标用于合格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浙江、江苏、福建、宁夏等省区及其他省的部分地区已提前解决了本地区民办教师问题。

  目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到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将如期实现。在新的世纪,民办教师问题将成为历史,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广大中小学教师将加倍努力,为推进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做出更多更辉煌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