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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民办教师将消失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11-01

  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下达1999-2000年从合格民办教师中转公办教师专项指标的通知》,下达了“民转公”专项指标25万名。此举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战略方针将如期实现。

  民办教师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1977年,全国民办教师多达491万。

  1994年,在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战略方针。“九五”期间国家共安排了近80万名专项指标用于合格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各省区市也相应配套指标用于“民转公”,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浙江、江苏、福建、宁夏等省区市及其他省的部分地区已提前解决了本地区民办教师问题。

  目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到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将如期实现。新世纪,“民办教师”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