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评价应立足于鼓励和激励幼儿。父母和教师应当认识到,对幼儿进行评价,是为了促使他们进步和产生继续努力的动机,而不是为了使幼儿泄气和受到打击,是在了解幼儿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而不是为了比谁好谁差、谁强谁弱,给每个孩子排队。 第二,坚持积极评价,避免消极评价。为了鼓励和激励幼儿,促进幼儿的发展,父母和教师一定要多对幼儿进行积极评价,避免消极评价。首先要把握好评价的着眼点,即要更多地关注幼儿活动的过程,而不是只关注活动的结果;要更多地关注孩子在活动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而不要只关心孩子的作品和最终结果;要更多地关注幼儿的进步,对他进行纵向比较,而不仅仅将他与其他幼儿作横向比较,更不要用某个孩子的短处与别的孩子的长处作比较。其次,成人一定要考虑孩子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切不可对孩子期望过高,以免由于达不到要求而对他作出消极的评价,从而极大地挫伤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对学习和活动失去信心和兴趣,造成各方面发展的滑坡。此外,成人还要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成人要注意到幼儿发展的各个方面,而不是只关注某一点,特别是不要只看到他的不足。成人要有意识地去发现每个孩子身上的闪光点,要相信他有可能发展得更好。成人不要轻易给幼儿定性,认为“你就这样了,永远是最笨的”,而应当相信和鼓励幼儿“你能行,你肯定能学会的”。只有这样,幼儿才会更有自信心,才会发展得更好。 第三,教育幼儿积极、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成人不但要积极地评价幼儿,还应当有意识地引导幼儿积极、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父母和教师不但要有意识地观察幼儿,全面了解幼儿的情况,还应当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长处和不足,使幼儿对自己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同时,成人要指导幼儿对自己作积极、客观的评价,促使他们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其次,成人要有意识地帮助幼儿建立一个正确的自我评价标准。幼儿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某种行为经常受到他人的认可或排斥,就会认可或拒绝这种行为;久而久之,幼儿会产生一种内在的行为标准,更喜欢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会被他人接受的行为,而不愿做自己认为是不对的、会被他们拒绝的行为。幼儿的这种自我评价标准,主要是在观察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父母和教师要在日常教育中多肯定幼儿的积极行为,让幼儿接受积极的行为评价标准,从而逐步学会客观、如实地评价自己。 选自《幼儿教育》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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